咖啡廳一個角落裡,白之雨和馮清雅相對而坐。
“之雨姐,你怎麼會是邵子言的未婚妻?你趕緊跟他解除婚約!他不是好人!”
“先不說我的,你不先跟我坦白點什麼嗎?”
白之雨認真地盯著馮清雅,馮清雅心裡咯噔一下。
她好看的臉蛋逐漸落寞。
她不想讓白之雨知道自己跟邵子言的關係,她怕……她怕之雨姐誤會她。
但是,之雨姐又是那麼信任自己,還一次又一次地保護自己。
她深吸一口氣,把這些年來的經歷,都一一和白之雨坦白了。
她心裡很是忐忑,怕白之雨聽完以後看不起她,再也不跟她做朋友了。
白之雨看著她微紅的眼眶拍了拍她的頭。
“傻瓜!”白之雨嚴肅地跟她說,“你做的很好,你幫爸爸還了債,幫媽媽治好了病,幫弟弟提供了無憂無慮的讀書生活。你已經很棒了。”
馮清雅的淚水奪眶而出,幾乎崩潰地淚流滿面。
她的心狠狠地被擊中。
這麼多年她深藏著這個秘密,不敢告訴媽媽,不敢告訴弟弟更不敢跟周圍任何一個人說。
她害怕別人對她嫌棄的眼神和別有韻味的眼光。
就好像渾身赤裸被人緊緊盯著。
可是,她又能怎麼辦呢?
死掉的爸,病重的媽,幼小弟弟和破碎的她。
“我跟邵子言本身就沒有感情,而且我們的婚約不會持續太久,你不用為我感到抱歉。”
“更何況,你是被逼的,你不是第三者,也不是什麼情婦,你只是一個受害者。”
白之雨溫柔而又堅定的語氣讓馮清雅愣住了,她不敢置信地看著白之雨。
受害者。
是啊,她只是個受害者!一切罪惡的源泉都是邵子言!
“謝謝你!之雨姐?”馮清雅抱住白之雨,泣不成聲。
原文裡多數是描寫男女主之間的“強制愛”,很少描寫男主對女主的暴力行為,也有,但似乎是為了過審,寫得非常隱晦。
但是白之雨如今同女主活生生地待在一起,光是她手上上,就讓她觸目驚心。
“他還要關三十天,這個月我幫你找一套房子,再幫你報一個防身術的班,為了你媽媽你弟弟,你得自己立起來。”
“可是,我害怕,之雨姐,你不知道他這個人,他是一個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人!他不擇手段的!”
“這是法治社會!他之前做的種種都已經嚴重違反了法律,只是沒有確切的證據,你應該尋求法律的幫助!”
女主的次元壁好像突然被突然打破,她睜大雙眼,感到一直束縛在自己身上的枷鎖。
啪嗒就碎了。
之後白之雨帶女主去醫院做了全身驗傷,馮清雅買了錄音筆和隱藏攝像鏡頭裝在了自己身上。
這些在法庭上雖然沒有作用,但是可以用輿論來推動。
接下來的一個月,白之雨陪著馮清雅一起學習防身術。同時,也一直不忘記自己的本職工作,向她不斷普法。
她們一起逐漸收集了一些邵子言違法的證據。
三十天後,邵子言從看守所出來了。
他立刻就去找了馮清雅,卻發現她已經搬離了原來的住所,根據管家提供的資訊,她應該是在自己被拘留以後就沒有回來過。
估計是住在白之雨那裡,這個女人,處處跟她他過不去!
他四處尋找馮清雅的下落,但都無果。當他再一次打馮清雅的電話。
“馬上回來,如果你不想讓你的裸照被全網傳閱的話!”
“你這個禽獸!”
“你別忘了,是你自己同意用自己的身體,來幫你父親還債的。現在找到其他人幫你了,就翅膀硬了?白之雨有那麼好心幫你?別天真了,你別到時候被賣了都還在給人數錢!”
邵子言在拘留所想了一個月都沒想通,白之雨,她為什麼要接近馮清雅,還各種幫她對她這麼好。
裝作一副對自己毫不動心的樣子但卻對自己的私生活調查得一清二楚。
她不會是:()快穿女配就不攻略男主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