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要到了你的手機號,那11個數字,我存了四輪才把它存上,《女人》雜誌社我曾路過好多次,以前卻不知道你一直在那裡上班,你走了那天,我終於確定了我留在這個城市的理由,那之後我報了公務員考試,最後竟然陰差陽錯地考上了,接到通知那天,我請了全寢室的人吃飯,慶祝我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留在這個城市了。那之後,畢業,搬家,開始工作,彷彿想你的時間可以少一些了,每天晚上我抱著手機像個笨蛋似地看著你的手機號碼,卻發不出一個字,我不知道有多少時間可以給我浪費,我可以每天下班之後在你雜誌社樓下等著,好多時候總是能看到你,你下班大多比我晚,該是媒體人總是愛加班吧,有時會等不到,但是你們那棟大廈屬於你們雜誌社的燈總是亮著的,有時等不到你,我總是在想今天是不是早些下班了,又或者你是不是下班了?
&esp;&esp;這麼多年,像是形成了一種習慣,我總是喜歡在遠遠地地方看著你,像是大一那年第一次見你的樣子,像是我們之間總是有距離,你在臺上,我在臺下,那種觸控不到的距離,可是這麼長的時間,我拽著你的手機號碼,沒有打過一通電話,沒有發過一則簡訊,我也沒有衝到你的面前問你,喂,你還記得我嗎?我曾告訴過你的名字?我叫安安。太傻了,傻得像個二逼少年,還好我是一個女人,你說要是我是一個男人,這輩子該是追不到自己喜歡的女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