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感情交易(1 / 1)

袁斌一聽關酥彤打算把自己給於峰,來換自己的平安,當即強烈的反對。

“這樣絕對不行,還是我辭職吧!”

“你能不能不要再說辭職這樣的話?”

袁斌嘆氣道:“我承認這是我一時衝動惹出來的禍,那也不能犧牲你來保全我的平安。”

“犧牲什麼?我又不是真的和他在一起,只是逢場作戲。他想佔我便宜沒有那麼容易。不過你要記得欠我一個大人情。”

“你這屬於羊入虎口,就怕到時候就由不得你了。”

關酥彤笑道:“如果他敢對我的身體圖謀不軌,那更好,我直接告他強姦。用我的身體換這個混蛋下臺,我認了。”

“我絕對不能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關酥彤笑出了聲:“我騙你的,他敢碰我身體,我廢了他!館長,你也別再勸我了,我決定的事情,誰也勸不動,就像我當初想來這裡鍛鍊,勸我的人可多了,我不還是來了?你如果真想為向陽鎮的人民做點事,就聽我的安排。”

袁斌雖然不放心,但也瞭解關酥彤的脾氣,她決定的事,誰也勸不動。

他反覆叮囑關酥彤,假如於峰真的犯渾,一定要及時告知他。

同一時間,於峰正在自己的辦公室裡用各種髒話問候袁斌。

“這孫子竟然連我也敢打,我長這麼大,還沒人敢動我一根手指頭!”

鎮公安局局長何東明忙說:“於鎮長,別生氣了,我這就帶人把他抓回來。”

於峰問何東明:“他給我這一下子,能不能把他送進去?”

何東明檢查了一下於峰臉上的傷。

“於鎮長,你這個程度,恐怕達不到刑事責任,不過行政責任肯定跑不了。”

於峰問兩者有什麼區別。

何東明耐著性子解釋。

“感覺咱們國家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動手打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根據情況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以上五百以下罰款。

“如果是刑事責任,那問題就嚴重了,不過需要到醫院鑑定是輕傷。如果是輕傷,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重傷,那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於峰聽得直興奮,好像袁斌已經被處理了一樣。

“給他刑事處罰,讓他蹲監獄,永遠翻不了身。”

何東明一臉苦笑:“於鎮長,這個恐怕有點難辦,你臉上這種程度的傷,離輕傷有點遠。”

於峰急了:“那就想想辦法,何東明,當初把你提起來,我家裡可沒少幫忙。我爸說,你的下一步,他也要很費心思。”

何東明最怕聽到這種話。

於家的人情債最難還,如果重來一次,他寧願不做這個向陽鎮的警局局長。

何東明嘴上說著研究研究,離開於峰的辦公室後,他一頭冷汗。

這麼做是知法犯法,實在太棘手了。

他也在心裡埋怨袁斌,非要動手打什麼人?這不是成心給他添堵麼?

何東明離開後,於峰又給關酥彤打了個電話。

“酥酥,今天我被袁斌那小子給打了,你在場目擊,不會不承認吧。”

“嗯,我看到了,於鎮長,你的臉不要緊吧?”

於峰就等這句話,冷笑道:“去醫院鑑定了,輕傷,袁斌這一下子可把他前途打毀了。你確定以後還要跟著他麼?”

關酥彤回道:“於鎮長,我正要和你聊這個事情。我剛才也和袁斌說清楚了,他這個人太沖動,我不:()權力巔峰:從提拔前被舉報開始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章 報錯 目錄 下一章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