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替我擋過一掌,我不能把你當做交易的籌碼。”
“你的傷,我要治,你肩上的仇,我也要報。”
韓照薇抿了抿微微泛起血色的嘴唇,林白的話語讓她心頭一熱,鼻息有些沉重。
“你仔細告訴我韓相宣的事情,此事或許與褚家有關。”
韓照薇點點頭,緩緩說道:
“韓相宣是我的二叔。我和妹妹從小失親,一直把他當作父親看待。半年前,府衙來人,把二叔從家裡帶走了。我們想辦法打點府官,府官告訴姨娘,二叔不僅在外養了外宅,還貪汙受賄、包庇窩藏通緝要犯。後來朝廷下了判決,將韓府抄家流配……”
養外宅?包庇通緝要犯?
雖然朝廷規定,在職官員不許私養外宅,但這根本算不上什麼大錯兒,甚至可以說早已司空見慣。
更何況她們嘴裡的“姨娘”,應該就是韓相宣的妾室,既然韓相宣未娶妻,先納妾,又何嘗不能多納一個?
根本沒有必要養在外面。
“你叔叔包庇了什麼要犯?”
韓照薇搖搖頭:“這個我們不知,二叔從來沒跟我們提過……其實,外宅是誰,我們也不清楚。二叔他平常不是在府衙辦公,就是在家裡教歆歆認字唸書,偶爾和同僚聚一聚,我印象裡他沒有在外留宿過。”
如此說來,韓相宣倒像是個還算顧家的閒人雅士。
不過,俗話說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誰知道他私底下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呢?
“你們有沒有去大牢看望過他?對於刑名,他怎麼說?”林白繼續追問。
“自從二叔下獄以後,我們就再也沒見過他。律法規定,非五品官員以上者不許探望重大罪犯。我們去求二叔的同僚,他們也只說上面下了命令,不許私見。”
林白聽到這兒,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這可有些奇怪,且不說這些刑名可能是欲加之罪,上面居然還專門下令不許人探望?
這韓相宣不會是得罪了什麼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