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只為當年一聲義哥,不是親妹當親妹》(1 / 1)

小姐姐左手提箱,右手領著楊柳就登上了大眾旅店的石階,看去兩人按著裝是不匹配的。老闆娘趙翠香聞聲笑嘻嘻地上前迎接:

“宋太太遠嫁豪門,今朝這身打扮,我差點不敢相識了,容貌美如花,髮型新潮流,比之前馬尾辮子貴氣多了!我兒子小文剛剛還唸叨你,說你返鄉辦事,回來住宿。”

小姐盈盈一笑說:“趙阿姨誇獎了,還是叫我馬尾丫頭吧,親切些。哦,對了,文哥呢?”

“他去紫雲軒茶莊了,過下會回來。哎喲,這不是那個舉牌的小女孩嗎?聽說他哥哥偷驛站郵局的飛馬,當場抓去平潭蹲牢了,過冬季節就要斬首示眾!年紀輕輕的幹啥事不好,非要做盜賊,你們之前認識嗎?”

“她哥哥不但我認得,還是我義哥。趙阿姨,此事有待調查,我們不能聽之信之。你聽說過,吉人自有天相嗎?天佐善人。恐蛟龍得雲雨,此人非池中物也!山羊(楊景)哥哥非等閒之輩,我拜讀過他的家書和文章,也目睹了他的水筆墨字。連我父親都讚歎不已,郵差幾十年,什麼字跡他沒見過?我們這些科班出身都莫及他。有才德兼備者,正所謂:‘雪壓枝頭低,雖低不著泥。一朝紅日出,依舊與天齊。’

早在四年前,那時我和山羊剛滿十六歲,和城南鍋邊鼎店的陳玉香妹妹,那年她十四歲,我們仨人結拜金蘭,成為了義兄妹。好,我們先上樓去客房安頓好,再去飯店吧。”

此人不是別人,正是劉曼!她邊說邊牽著楊柳的手上樓去了。

一會兒,她們走出旅館,都市早已華燈初上,一片美好的夜色翩然而至。

說起來,九歲的楊柳跟著媽媽,二哥來省城已三個多月了,只有過路聞到菜飯香味。今天第一次踏進飯店,不知有多高興,她好心情湧上心頭:“若我楊家手牽手走進這樣的大飯店,白米飯吃個夠,也不枉我們來省城一趟啊!現在我跟我的家人七零八散,尤其我大哥,還在暗無天日裡坐牢,我又沒能力去搭救他,這是我最傷心的事!”

“楊柳你在想什麼啊?呆呆的呀!”

楊柳的思緒被劉曼大姐姐打斷了,她說了一句讓人心疼的話:“姐姐,我聞到飯香味了。”

“好好好,我知道楊柳肚子空了,等一下你儘管吃個夠!”

飯店正是晚餐高峰期,劉曼特地挑了個靠視窗的桌子,示意楊柳坐下,叫了店小二:“三菜一湯,兩份飯。”

片刻,飯菜上桌了。楊柳端起飯碗就往嘴裡扒飯,根本顧不上要夾菜。由於吃太快,嘴角溢位的飯粒掉在了桌子上,楊柳迅速一粒一粒從桌子上撿起來,再放到嘴裡去。這個動作很讓劉曼看好,既心疼,又欣慰。

“慢慢吃,菜也一起吃,吃飽來。”

吃好以後,姐妹倆放下筷子,九歲的楊柳若有所思,不肯下桌離去,久久盯著桌上碗裡的剩菜剩飯,膽怯地問道:“姐姐,剩下這些可以打包嗎?門店外有我認識的小夥伴,他們看見我與您進來飯店晚餐了。”

“好,難得妹妹有情有義。我幫你打好包,送給他們吃。”

楊柳用紙包包好,雙手交給門口的小夥伴們。

吃飽飯,劉曼領著楊柳來商場買衣服和褲子。當楊柳脫開上衣,劉曼看到楊柳的腰間褲頭上插著一隻草鞋。

她很是疑惑地問道:“這是怎麼回事?你把這個東西插在腰上幹嘛,辟邪嗎?不會難受嗎?”

劉曼著實吃了一驚,又心疼又責怪。

“這是大哥落在馬棚裡的一隻草鞋,我在驛站馬棚裡撿到的,掛在身上三個多月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叫我哥哥少爺了!”

草鞋,對劉曼來說並不陌生。劉曼見過草鞋,三年前與楊景相識,她第一眼就看見楊景腳登草鞋,步履飛揚,走路帶風。

再是月下拜把子,楊景腳上草鞋更顯眼,因為它踩在馬棚稻草上沒有聲音。那時候沒有嫌楊景窮,反而覺得楊景樸實陽光。那年劉曼和楊景一樣是16歲。雖然事過三個春秋,但往事仍然歷歷在目。

“那你要儲存到什麼時候?”

“待到重逢時。”楊柳很肯定地答道。

倆人出了商店,返回了大眾旅社。趙翠香正在和兒子趙小文談論些什麼,突然傳來一聲聲楊柳歡快的腳步和悅耳動聽、天真無邪的話語,把個老闆娘雙眼看直了,又是嫉妒又是羨慕。

真是:千金難買落難情,牧童一夜著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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