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您是想詢問一些法律方面的問題。
申請發出沒多久就透過了,大概是這個白珺和白玉直接求證過吧,所以才這麼幹脆的同意。
林西捧著手機甚是開心,他快速的先行禮貌招呼:你好,沒有打擾到您吧。
白珺:沒有。你想問什麼問題?
林西:我想問問如果有人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在法律層面是需要什麼證據才能徹底定罪?
白珺:限制他人自由持續超過24小時以上就構成非法拘禁,若是伴有故意傷害行為的話,則沒有24小時的限制;被故意傷害需要由司法機關認證傷殘程度後判定,傷的越重量刑越重。(附法律詞條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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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那這個被拘禁的人現在依然不知道被關在哪裡,但是已經知道是誰關起來的,想要報警的話怎麼做才能立案調查呢?
白珺:那就需要資料來證明這個人和關起來的人有確切的關聯可以立案做進一步的調查。
林西:我這裡有一個受害者書寫的遇害筆記,其中有提到嫌疑人,如果能透過字跡比對的話,可以立案嗎?
白珺:若內容屬實,字跡一致可以作為有效資料予以立案。(附法律詞條連結)
林西:感謝白先生解答!
白珺:客氣,你是白玉的朋友,以後和他一樣叫我聲哥就行。後續有什麼問題可以隨時問我,如果有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援助我們可以面聊。
林西:好的!如果後續有需要的話一定聯絡,白珺哥晚安!
隨著聊天的結束,林西內心模糊的計劃一下子變得清晰明確了許多。
他同作為受害者,一定得調查出事情的真相,讓葉熠接受法律的制裁!
最好上個法制頭條,那樣的話,如果他的影片被傳播,說不定還會被官方撤掉。
到時候就算大眾看到過,應該也不至於罵他這個身為受害者的人吧?
要是警察直接把葉熠抓了,然後把犯罪證據一併繳銷,說不定都不需要承擔輿論。
總之,和葉熠爭取的一週時間,他必須要儘早收集到有效資料。
兩人來到蘇城的第一天中午,許皓雲就結束了本次出差的相關工作。
林西在來蘇城後,就獨自在酒店裡上網查詢和翻閱齊修宇相關的資料,還聯絡上了一個自稱是齊修宇堂姐的人。
他之前被葉熠帶去宴會時,特意將那個小本的隨記本也一起帶在身上。
畢竟這個本子是一個很可能已經被害的人的證據,所以他總是隨身攜帶著,以防被陳姨整理別墅的時候找到。
林西約了這個堂姐下午去齊修宇老家見面對一對身份資訊。
中午在酒店吃完飯的他早早的就回了房間,他雖然約了人,但是他可不敢一個人去。
想到之前還說要自己一個人解決來著,打臉來打的是如此之快。
為了安全起見,他決定等許皓雲下午回來一起去。
最好是助理陳立也一起,萬一這個堂姐是葉熠安排的托兒也好對付。
:()替身和白月光超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