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她的名字(1 / 2)

可問題是,這勝地最大部族的首領,把自家的天麥,看的比命都重要,貴賤不賣!

而且這是個很大的部族,對種植天麥的田看管的很嚴,甚至還有巡邏看護的靈獸。這是偷都不好偷了……

其實以巖君的戰鬥力,搶肯定是能搶出來的。可是以巖君的道德水準,偷兩棵苞米他還能行。若是要讓他殺人越貨欺負土族,他真幹不出來。

何況人家對於東方玄天大國來的客人,是非常的尊重,用最高的禮節招待父子兩人。

沒辦法啊,只能徐徐圖之。

後來聽說這個部族被附近的一頭強大凶獸所擾,每到秋後還得和附近的妖族打仗,以保衛田野中的糧食。

巖君便主動幫部族除掉附近的兇獸。又領著部族的勇士,滅掉了附近的妖族城寨。

其實不難打,獅子兇獸修為不高。那些妖族雖然確實是妖族,但比國朝北邊那些弱小的太多了。就是個大妖領著一幫妖奴,連個妖王都沒有。所以沒費多少力氣。

而此番義舉,也確實打動了部族的首領。

那首領也是有腦子的,巖君戰鬥力在那放著呢。都沒動手搶自己的,還是幫忙剷除禍害,此等人性還有什麼可挑剔的?

但是按照他們的習俗,那天麥是神賜的,他作為部族首領,更是不能送給別人。

於是,那首領跟祭司、巫醫、薩滿商量之後,得出了一個方案。

說把自己的女兒嫁給巖君,並承諾這勝地最大的部族,將交給巖君和他女兒的孩子來掌管。那天麥自然就可以給巖君了。

當時懷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態,可把付自安給樂壞了……不過他的笑聲很快就哽在了喉嚨裡。

巖君說:“我不行,我已經有妻子了。但我兒子可以,你看他年紀正合適。”

聽聞此言,付自安呆住。看著老爹,眼神中全都是問號。

……

勝地部落以女子健碩為美,小家碧玉的那種,都是窮家女子,一般也就嫁個窮家漢。

而部族首領的女兒,那可是真正的勇士。一米八幾大高個,膀大腰圓,豹頭環眼。生性也是豪邁,聲若巨雷,勢若奔馬。酒量食量,都比付自安高的多。

打妖族的時候,那可是能跟在巖君身邊衝鋒的主……賽張飛比秦瓊,乃是女中豪傑!

付自安敬重她是條漢子,拜把子都一等一的樂意。

但結婚,似乎確實大概絕對不合適啊。何況付自安還要回嶂州去建設四個現代化,留在這裡當土王怎麼像話?

慢說付自安怎麼想,其實人家都有點不情願呢。

那會的付自安,還正在長個子,身高還不如人家一個女子。倒是掌握了不動罡衣了,但罡衣僅能覆蓋雙臂,巖君都沒帶著他上戰場。

但架不住巖君賣力推銷啊,說自己兒子修行天賦如何之高。也就是現在還小,不出十年必然比自己戰鬥力還強。

還非得給人家展示一下付自安的不動罡衣,拿著人家首領女兒的戰刀,一刀就砍在付自安的手臂上。結果是戰刀都給砍碎了,付自安屁事沒有。

付自安都鬧不清楚,是她那戰刀不行,還是父親用真氣震碎了戰刀。

不過見此陣仗,首領便滿意的認下了付自安這個女婿。巖君雖好,畢竟是孩子都有了,年紀大了啊。他那兒子如此有前途,那當然是更好了!

女豪傑呢,也是個好說話的。得知付自安還會長個,也就爽快的同意嫁給付自安了。

之後就是張燈結綵籌備大婚。

這顯然只是巖君的權宜之計,也不至於真的把付自安放在勝地當土王。還是隻能極不厚道的,謀劃竊盜之事。

付自安那個慌啊,一天要問十次:“何時下手?”

巖君總說再等等。

想偷人家的天麥,有個難點是那些看守天麥的靈獸。一種鷹類的靈獸在天空盤旋,它隨時俯視著大地。哪怕夜裡有隻老鼠進了天麥地它也知道!它一輕鳴,渾身長著羽毛的大蟒就會出動。

羽蛇其實也是一種翼蛇,體型大,力氣大,速度快。雖然不會吐火,但是有劇毒,戰力很強。

當時付自安修行不夠,知之還沒有實體,要不或許還可以讓知之這羽蛇祖宗去震懾一下。

在籌備大婚的這段時間,巖君也是頻繁讓“未來兒媳”帶著自己和付自安,去接觸那些靈獸。

靈獸之所以叫靈獸,是因為它有靈性啊,它們的認知能力其實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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