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尹莎的住處,老人開啟門,李琳琳問,“您是尹莎?”
郭天說,“我們是鑑證科的”。
尹莎問,“你們來詢問我丈夫的事?那是30多年前的事了”。
李琳琳說,“我們得知你的孩子目睹你丈夫被謀殺”。
於是尹莎讓他們進來說話。
尹莎說,“我們的孩子當時只有10歲,卻很勇敢的指認兇手,但是這樣也沒用,法官判定是自殺,3名嫌疑犯無罪釋放”。
李琳琳看著餐桌問,“但願沒有打擾你,你好像在等人共進晚餐”。
尹莎說,“我會替他留一個位置”,
郭天問,“你兒子嗎?”尹莎說,“我丈夫,這是我們相聚的方式”。
郭天走到相片角,尹莎自豪的說,“這是他事業最高峰時拍的照片,30年代他成立公司,是化妝特效公司,他用自己當模特兒,製造手臂模型,面具等,像是隻有一個人的公司”。
李琳琳說,“借用一下廁所好嗎?”
尹莎說,“走廊盡頭那扇門就是”。
郭天適時的引開老人的注意力說,“你有儲存你先生的作品嗎?”
尹莎說,“我只留下有紀念性的”。
郭天說,“可以拿出來給我看看嗎?”
走廊上有3間房,一間是老人的臥室,盡頭的是廁所。
另一間就很特別了,是粉紅色的,小女孩的臥室,房間裡所有的一切都是粉紅色的。
李琳琳看著牆上的照片,是一個6歲左右的小女孩,女孩叫寶琳。
老人拿出用紙精心包好的物件給郭天看,郭天說,“這是早期的作品,很有童趣”。
老人說,“這是我們的孩子做的,是個菸灰缸,我丈夫當時還在中心的位置蓋下指印”。
郭天問,“我可以拿走嗎?”
老人含著淚不說話,
郭天問,“菸灰缸裡綠色斑點不知道是什麼?我想拿回化驗室分析,我會拿回來還給你的”。
粉色臥室裡的李琳琳拉開五屜櫃,裡面都是孩子的幼時的小衣服。
她拿起衣服下面的一副棒球卡,好像上面有指紋的痕跡。
她推開衣櫃,裡面的衣服明顯是十幾歲女孩的衣服,她發現上面有一根頭髮。
她剛拿到,門口有個聲音說,“你在我女兒的房裡做什麼?”
李琳琳趕忙轉身說,“我也有個女兒,我在看你女兒的舊衣服,你整理得真好,她一定很漂亮”。
老人說,“她死了”。
郭天問,“她什麼時候過世的?”
老人說,“很久以前就沒了”。
郭天繼續問,“那你的兒子呢?”
老人說,“你們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