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下班,她去哪都跟著,連上廁所也蹲守著。偏偏她是個極孝順的孩子,有心抵抗,無力抗拒,只能天天呆在屋裡,愁腸百結。
讓她悲痛欲絕的是,謝來娣揹著她,竟然給她訂下了婚約。
今天白天,男方來掃節,她才知道,這是她未來的丈夫。
兩家說好,出了元宵,二月十八,那邊將她娶過去,同時把女兒嫁過來,一雙兒女,喜上加喜,親上加親。
李翠蓮發誓,死也不嫁。
謝來娣只橫了她一眼。
“想嫁魯明達,你以為你們是梁山泊與祝英臺?”
謝來娣不怕女兒不從,她知道女兒孝順。況且,她篤定地認為,年輕人不諳世事,總被愛情衝昏頭腦,現在一頭熱,等嫁過去了,有哭的時候,那時想後悔都來不及。她看了眼李來福,自己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嗎?換現在,打死也不嫁他,可後悔有什麼用?她不想女兒將來後悔,哪怕女兒恨自己,也要做這個惡人。做父母的不就要在關鍵時候拉兒女一把?
電視裡,朱明瑛唱起了《回孃家》,“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身上還揹著一個胖娃娃呀,咿呀咿得喲喂……”
李翠蓮忽然悲從中來,她預感到今生恐怕再沒機會和魯明達一起回孃家。
她想到母親的話,“你以為你們是梁山泊與祝英臺?”
腦海裡回放起她看過的那部電影,電閃雷鳴,墳墓裂開,梁山泊縱身躍入,彩虹當空,繁花似錦,兩隻蝴蝶翩翩起舞,相挨相伴。
“挺好!”
李翠蓮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失聲說道。
“是啊,節目真好看!”
弟弟附和道,不知姐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