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感覺脖子上火辣辣的疼,對著鏡子看了下,鎖骨上出現一道十幾厘米的傷口,流出來很多血,胸口的衣服都被染上了鮮血,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孟凡的肩膀處更是被喪失爪子撕下來一大塊肉,傷口最深處,隱隱約約甚至能看到森森白骨,整個左手臂非常痛,稍微動彈一下,就一陣陣鑽心的劇痛。
“受傷了,要及時消毒,這樣能降低感染屍毒的風險。”孟凡找出家裡的藥箱,用右手開啟了酒精,對準左手臂的傷口,遲疑了片刻後,往嘴裡咬了塊毛巾,然後對著傷口就倒了小半瓶酒精。
“嘶!嘶!”左手臂的傷口處,就像是被燒紅的烙鐵燙著,火辣辣的疼,孟凡疼的滿頭大汗,身體忍不住劇烈顫抖,等過了半分鐘,那股讓人痛不欲生的劇痛才緩緩褪去。
“疼死老子了,他大爺的,鎖骨上還有一處傷口,還得再次消毒。”
孟凡滿臉糾結,為了活下去,也只能咬牙,再次往脖子處的傷口倒了一些酒精,劇烈的疼痛,再次如潮水一般,把孟凡淹沒。
孟凡齜牙咧嘴,渾身顫抖,忍受著劇痛,差一點就疼暈過去。
消毒後,孟凡用紗布包裹了傷口,才攤到在地板上,長長的鬆了一口氣,心裡不由得一陣後怕,若是鎖骨上的傷口再往上幾厘米,說不定就要劃傷脖子上的大血管了,那樣的話,他肯定就會小命不保。
孟凡的上衣已經被鮮血染紅了,黏糊糊的很不舒服,而且血腥味太大,很容易引起喪屍的注意,孟凡把上衣和用過的紗布用密封袋裝好,放到櫃子裡,然後就渾身痠痛的坐在椅子上。
剛才戰鬥的時間並不長,可是對體力的消耗卻是非常大,這才是兩個喪屍,想到樓下那兩百多個喪屍,孟凡對未來都有些絕望了。
“末世也太殘酷了,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生存下去的,也許唯有成為超凡者才能在末世生存下去,可是怎樣才能成為超凡者呢?”
孟凡有些苦惱,真正戰鬥了一場,他才深刻的明白,普通人想要和喪屍戰鬥實在是太難,這還是他在狹窄的樓道里,提前佈置了場地,有計劃的和兩個喪屍戰鬥,若是在樓下的開闊地帶,面對一大群喪屍,孟凡必死無疑。
“傷筋動骨一百天,自己的左手臂,至少兩三個月都無法動彈,自己幾乎算是半殘了,以後要怎麼辦?”孟凡喃喃,越想越是迷茫。
“也不知道爸媽和小妹怎麼樣了?老家是農村的,地裡收割的莊稼大部分都儲存在家裡,所以爸媽和小妹若是躲在家裡,是不愁吃喝的,但是不知道家裡附近有沒有喪屍活動,但願家人都安全。”
孟凡很想回家,哪怕是死,也想和家人死在一起,這樣就算死了,黃泉路上也不孤單,可是別說那幾百公里的路程,就只是樓下那兩百多喪屍,就是一道無法跨越的天塹。
休息了會,孟凡用衛生紙擦拭著胸口染血的吊墜,那是一塊土黃色的飾品,上面繪製了一些古樸的花紋,看上去有些神秘。
吊墜也不知道是什麼材料製作的,非金非木,只有拇指大小,重量卻有點重,摸上去,有些微涼,戴在身上,感覺很舒服,特別是夏天的時候,戴上吊墜,蚊子根本就不敢靠近。
這個吊墜是孟凡在老家翻地的時候發現的,最開始還以為自己發現寶貝了,結果找人鑑定了下,專家說這個吊墜不是玉石,也不是古董,根本就不值錢。
雖然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孟凡很喜歡這個吊墜的花紋,就一直戴在身上。
孟凡坐在椅子上,內心不由自主的開始擔心,自己受傷,不知道會不會變異成喪屍?
按照網上的說法,若是被喪屍牙齒咬到了,那幾乎百分百會被感染屍毒,若只是被抓傷,又及時消毒了,那麼被感染屍毒的風險只有十分之一二。
感染屍毒,會朝著喪屍變異,這種變異,會在一個小時之內發生,超過一個小時還沒有變異,就可以證明,沒有感染到屍毒。
“自己的鎖骨和肩膀處,都被抓傷了,自己及時消毒了,變異的可能性應該不大,希望自己的運氣不要那麼差,變異成喪屍啊。”
孟凡吃了兩根火腿腸,喝了些水,就心情忐忑的坐在椅子上,手裡握著菜刀,盯著牆上的表看。
孟凡已經下定決心,如果自己真的要變異了,那就趁著最後的清醒時刻,自我了斷,他寧願死,也不想變成吃人的喪屍。
時間一點點過去,半個小時後,孟凡感覺到脖子上的傷口變得有些麻木,心裡一驚,急忙照了下鏡子,發現傷口竟然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