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為民申冤,圓光顯聖(1 / 2)

第60章 為民申冤,圓光顯聖

長寧縣崔氏夫婦,生性忠厚老實,從不曾與人結怨,崔老爹是石匠出身,在當地頗有些名聲。

夫婦倆原有三個兒子,兩個投軍從戎,戰死疆場,一個年方十四,病夭而亡,留下兩老,相依為命,正是麻繩盡挑細處斷,厄運專找苦命人。

十八年前,崔老爹外出做工歸來,回家的路上碰見一名三歲稚童,餓得昏死在地,奄奄一息。

崔老爹於心不忍,於是將他帶回了家,因問不出家庭情況,恰巧又經歷喪子之痛,夫妻倆一合計,索性將他收為養子,取名繼宗,小名四郎。

起初,這崔四郎倒也懂事,對養父母的話是言聽計從,無不尊敬,崔老爹亦是待他視如己出,甚至不惜自己苦一點,也要供他上學習文斷字。

兩夫妻都認為,這是上天知道他們命苦,折了三子,所以專程賜下一個孩子給自己養老送終。

為此都盼望著他能有出息,一生心血盡皆傾注其上,比起當年對待親生兒子,尚要好上不少。

兩老歡歡喜喜,都覺得是撿到了寶,這個養子收養對了,可是誰也不曾想到,十八歲這年,崔四郎一場大病,醒來之後,就宛如變了一個人。

不認父母,不敬長輩,吃喝嫖賭樣樣俱全,終日跟著縣裡的潑皮無賴廝混,最終淪為興隆賭坊的頭號打手,欺行霸市,打架傷人,無惡不作。

最關鍵的是,本地知縣是個大貪官,與興隆賭坊狼狽為奸,對他們的所做所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銀子到位,顛倒黑白,可謂行家裡手。

崔四郎是賭坊打手,同時也是賭坊老手,將家裡的家底敗得一乾二淨不說,前一段時間,更是縱容要債的上門將養父活活打死,養母崔劉氏氣之不過,託人寫了訴狀告官,結果卻被賭坊用銀子擺平,人家不僅沒事,自己反被打斷了雙腿。

之所以打斷雙腿,就是因為她揚言要上州府去告,州府不管便上京城去告,因此惹惱了那知縣吳良,賭坊的人為了討好縣官,這才下了重手。

而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一個不為人知的情況。

那就是崔老爹死後,怨氣難平,曾到城隍陰司告狀,但陰司卻以不能幹予陽間之事為由拒絕。

規矩如此,這原也沒什麼,但怪就怪在陰司審判,給崔老爹羅列出了一系列罪名,將其打入地獄受苦,不得輪迴。

也許是夫妻之間心有感應,崔老孃每每夢見丈夫在地獄受刑,悲痛無比,故此才有了她開頭那一幕,一告子不孝,二告狗官惡,三告城隍庸。

長寧縣天高皇帝遠,又攤上這麼個知縣,百姓們有冤不敢訴,有屈不敢申,沒有說理的地方,只得謹小慎微過日子,遇事自掃門前雪。

透過目通心通,李敬道從那崔四郎和崔家老孃身上弄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後果。

一件不孝案,牽扯到的不僅僅是人世官司,更有城隍陰司,關係複雜,茲事體大,不管從哪一方面考慮,李敬道都覺得有必要管上一管。

隨同崔老孃來到長寧縣衙,使其再一次擊鼓鳴冤,其次身後跟著黃一心,押解著崔四郎及若干潑皮。

再而則是一眾百姓,因見了李敬道的雷霆手段,又聽說要為崔老孃討回公道,故而紛紛跟來看熱鬧。

惡人要懲,狗官自然也得治,總得一視同仁。

鼓聲陣陣,傳入內衙,不多時,知縣吳良擺出堂威,將李敬道及一干人等帶入公堂升堂審訊。

步入公堂,李敬道目光在那吳良身上一掃而過,卻見是名獐頭鼠目,身材肥胖的中年男子。

轉而望向他頭頂懸著的一塊匾,“明鏡高懸”四個大字醒目異常,但用在他身上顯得極其諷刺。

“堂下何人?有何冤情要訴?速速招來。”

吳良一拍驚堂木,心不在焉,顯得極度敷衍。

“民婦崔劉氏,狀告養子崔繼宗忤逆不孝,害死其父,毆打其母,喪盡天良,十惡不赦,望知縣大老爺為民婦做主。”

雖然對這狗官心懷怨恨,沒什麼好印象,但這次有仙人在側為自己討還公道,她還是照著上一回的說辭複述了一遍,並將訴狀呈上。

“嗯?這話聽著倒是耳熟。”

吳良聞言有所反應,也不去看訴狀,只是睜大眼睛往堂下看了看,看清楚告狀之人之後,頓時大怒。

“好哇!原來是你這個刁民,上一回咆哮公堂,本官念你年老,沒有過於為難你,不曾想你竟不知悔改,又來鬧事,左右,與我叉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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