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也不能這麼說,他朱慈灶也沒有規定不許儒生入新學,我就看見有不少大齡士子在小學堂讀書,”
“還真有人改換門庭了,”
“千真萬確,而且還不少,只不過讀出來不一定做官,”
“那這官從何來?”
“聘請,首相自主組建國政院,各級衙門一樣自主招聘官吏,”
“聘請?”
“對,聘請,乾的好續任,幹不好走人,政見相同續聘,政見不同解聘。”
“這不是出現大混亂嗎?”
“有可能出現亂子,但肯定出不了大亂子,因為權利來自上薦下選,所以凡一地主官皆需平衡上下利益。”
“要不,我們把家中庶子送入新學,”
“你混賬,我輩讀書人怎可如此沒有風骨,”
“確實確實,”
沒兩天,小學堂人滿為患,各家嘴上說要堅守風骨,背地裡比著賽的把子女送入新學。
長沙國王公投結束後,長沙各地開始了轟轟烈烈的投票選舉街長,街長選舉道長(小區),道長產生後,長沙國王把長沙劃分成東南西北八個大區,因為國政院尚未執行,所以由長沙國王推薦四個候選人,由各道長投票選舉產生區長,考慮到互不熟悉,所以由各候選人闡述自己的執政觀點。
鬧到六月底,八個區長終於產生,大明長沙國真正有了地方政權,只不過這些官吏都清一色來自長沙各中學,所以年紀都年輕到不可思議。
七月初一,國政院首相大選拉開序幕,因為投票代表太少,長沙國王允許各街道長參與投票。
在彈劾院(國王院)與律法院監督下,四名候選人一一登臺闡述執政理念,朱慈燦憑藉超高人氣當選為長沙國第一任首相莊並重宣誓就職。
事實上,最先公投的是律法院,只不過律法的專業性讓律法選舉僅限於法學院師生。
當選律法院首席法官的是法學院教授呂中平,他在流落長沙府前便是縣衙筆帖式,後來陝西叛亂,反賊見官就殺,所以他一個小吏隨著難民流落長沙,好在長沙吉王府沒限制讀書年齡,所以當年已經二十有二的呂中平毅然選擇讀書,而且因為底子厚加聰明勤學,他一路跟隨朱世子跳級班考入大學堂。
對於律法,其實吉王朱慈灶也不懂,所以在發現呂中平精通律法後,便讓他成立法學院主持修訂新法教授律法。
在毫無懸念當選律法院首席大法官後,他充分理解吉王憂慮,所以立馬組建左右護法,左右護法一方代表正方一方代表反方,在開庭審案時,有正方審判法官必須要有反方辯護法官,除此之外,法官只有審判權沒有判案權,因為想判案必須說服隨機抽取的陪審團(吃瓜群眾),陪審團如果覺得判錯判輕或者判重了需要一一講解,如果講解無效必須重審或者移交高階法庭審理。
對於刑事案件,除了左右護法當庭辯論和說服陪審團外,還需要報請高院審批,特大案件,還需邀請國政院和國王院三司會審簽字。
除此之外,為了監管各級法官公平公正廉潔自律,為了維護律法權威,律法院還成立了廉政司,廉政司接受彈劾司舉報,接受國政院投訴,甚至於接受任何國民舉報,廉政司還會定期巡查各地,稽核法官收支。
總之一句話,執法者必先守法。
三司既然成立,接下來便是瓜分六部權利,刑部肯定歸律法院,工部吏部肯定歸國政院,至於兵部一分為二,邊軍歸彈劾院,府兵歸國政院,剩下的禮部和戶部有待商榷。
按理戶部肯定歸國政院,但律法院主官刑部,刑部分為法堂和巡捕司,法庭管審,巡捕管抓,這和後世有些不同,其實這樣更加高效,因為省去法警,也不會出現判決後難以執行情況。
戶部主官全國戶籍清查,如果國政院專門設定衙門則為多餘,因為後世戶籍都是巡捕(警察)管,所以朱慈燦建議戶部由國政院與律法院同管,或者國政院派官吏去巡捕房專管戶籍,這樣可以減少財政支出提供工作效率。
首相朱慈燦接受派員協管戶籍登記清查,首席呂中平也同意在巡捕房專門成立戶籍室,律法院派員協助,因為不管戶籍的巡捕房是沒辦法瞭解地方。
至於禮部,牽涉到教育和外交,朱慈燦呂中平一致同意歸政國王府,要不然國王就真的變成一個擺設。
國王朱慈灶思慮再三點頭同意,畢竟他是真的不可能放棄教育權,他花這麼大代價辦學目的就是教化天下改造大明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