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去違法犯罪,畢竟鬼修沒有實體,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由鬼修來做,會比活人更加方便,這種‘御鬼害人’的事情,古已有之,不足為奇。”
“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樁典型案例,一名十二歲的小姑娘,死後保留了一縷殘魂,卻是被某個犯罪集團得到,犯罪集團的邪修,將她煉製成了鬼修,要她利用鬼魂的能力去犯罪。”
“小姑娘拼死不從,好幾次都想逃走,卻是觸怒了這些邪修,被打得魂飛魄散。”
“這件事曝光之後,那些邪修當然就被逮捕。”
“然而在法庭上,他們的辯護律師卻在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振振有詞——是,他的當事人承認將這名小姑娘打得魂飛魄散,但是人不可能死兩次,這個小姑娘早就死了,而且是很正常地病死,並不是被他的當事人害死,所以從技術上來講,他的當事人並沒有‘殺死’那個小姑娘,也就談不上謀殺罪了!”
“殺人,當然犯法,但殺鬼呢?星耀聯邦是**律的,殺鬼犯法嗎?”
“原本,只是簡單的刑事案件,但正好處在兩股思潮的激烈碰撞中,最後就鬧到了聯邦最高法院,變成了定義‘鬼’和‘人’的大激辯!”
“究竟,一縷藏匿於靈械義體中的神魂,算不算是人呢?殺死一個有獨立意志,有自由思想的鬼,算是犯了‘謀殺罪’嗎?”。
(未完待續。)
第一千零五章 人鬼平權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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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前前後後鬧了近十年,因為在聯邦法律中,關於‘謀殺’的定義,的確是‘非法剝奪自然人生命’,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鬼魂屬於‘自然人’,且鬼魂又的確沒有‘生命’,再加上當時支援‘鬼修非人’的勢力十分龐大,連很多普通公民都沒能扭轉過來舊的觀念,所以官司打到終審之後,這些邪修的謀殺罪名,還是不成立,只是以幾項微不足道的輕罪入刑。”
“這一結果,激怒了很多人,包括小女孩的弟弟。”
“距離小女孩病死,已經過去了十幾年,昔日小女孩的弟弟長大成人,成為了一名聯邦軍士兵。”
“他在抵禦‘獸潮入侵’的戰鬥中英勇作戰,不幸被一頭‘獨角酸蜥’的酸液噴中,左眼、左臂和左腳嚴重腐蝕,左半邊身體,不得不換上了靈械義體,以一名‘傷殘軍人’的身份退伍。”
“作為‘傷殘退伍軍人’,他的生活在物質上沒有任何問題,然而姐姐病死之後,神魂卻遭到他人如此利用、折磨和毀滅,而對方在幹出了令人髮指的勾當之後,竟然被判無罪,這樣的不公,卻是令這名年輕的傷殘退伍軍人怒火中燒!”
“這是一個十分聰明的年輕人,在長達十年的官司中,他自學了關於聯邦法律的全部課程,掌握了高超的辯論技巧,亦在‘鬼修為人’的思潮激盪之中,結識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好友。在社會上凝聚成了一股新的勢力。”
“在終審判決,謀殺罪不成立之後,這個年輕人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
“他直接起訴了聯邦政府!”
“具體細節,不用多說,反正最後,‘鬼修非人’派和‘鬼修為人’派。就在最高法院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而這也是一次向全聯邦公開的庭審直播,幾乎所有聯邦公民,都非常關注這次審判。”
“在最後的庭審上,這名憤怒的年輕人,就丟擲了我剛才丟擲過的問題,不過他問得方式更加激烈。”
“他直接用冰冷的機械左臂,戳著自己**的胸膛之中,那顆人造水晶心臟。發出疑問——我是人麼?”
“隨著技術的發展,各種法寶和神通的提升,越來越多的人,用靈械義肢來代替損壞的肢體。”
“如果一個人的手指頭壞死了,換上了一根金屬假手指,他算是人麼?”
金心月聽得入神,不由點頭道:“當然了!”
李耀繼續道:“那麼,像這名年輕人一樣。英勇作戰,不幸負傷。身體幾乎一半,包括心臟都更換成了用靈能驅動的機械,還算是人麼?”
金心月點了點頭:“肯定算啊!”
“如果超過一半呢?”
李耀道:“如果身體的51%都是靈械義體呢?如果身體的99%都是靈械義體呢?如果是99。99%呢?”
這個問題,他剛才問過。
那時候,金心月可以用聯邦法律來很容易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