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8部分(4 / 4)

小說:修真四萬年 作者:蒂帆

去的罪名呢?”

“事實上,他們被判定有罪的幾項罪名都很輕,在《人鬼平權法案》出臺之前的一年,他們就出獄,重新逍遙快活了。”

“好吧!”

金心月皺眉,不知為什麼,對這件一百多年前的舊案有些遺憾。

自從變成人之後,她的情感似乎越來越豐富了。

不過,她又覺得師父笑得很是詭異,心中一動,道,“這裡面還有故事?”

李耀笑眯眯道:“沒什麼故事,只不過這幾個人渣在出獄的大半年後,也就是《人鬼平權法案》頒佈的一個月前,就被那名年輕人的幾個戰友給殺死了!”

金心月一愣,道:“我還以為那個年輕人既然選擇了上訴,就是想以法律為武器,沒想到他還是觸犯了法律,動了私刑。”

李耀道:“動私刑倒是真的,但觸犯法律卻未必,聯邦軍是國家的捍衛者,自然也是法律的捍衛者,又怎麼會知法犯法呢?”

“年輕人的這些戰友雖然都被起訴,但最後也都是無罪釋放,他們的謀殺罪名,同樣不成立!”

金心月不明白:“為什麼,是法院迫於聯邦軍的壓力嗎?”

李耀道:“當然不是!因為,從技術層面上來講,在《人鬼平權法案》正式頒佈之前,年輕人的這些戰友,都是鬼,不是‘人’。”

金心月:“啊?”

李耀道:“明白了麼?年輕人的這些戰友,都是在戰場上奮勇廝殺之後,壯烈犧牲,卻留下了神魂的鬼修!”

“在《人鬼平權法案》尚未頒佈之前,星耀聯邦並不承認鬼魂的人權。”

“鬼不是人,所以殺死一隻鬼,並不是‘謀殺罪’,這就是那些邪修被被判無罪的依據。”

“問題來了,人殺鬼,不是謀殺,鬼殺人呢?”

“這件復仇案發生之後,人們再回過頭來看聯邦法律,才有些驚訝地發現,聯邦從建國以來,就一直在和妖族作戰,將妖族當成了最根本的威脅,所以針對妖族的法律條款多如牛毛,卻是沒有一條針對‘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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