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肯對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指出,精神生活並不是一種自然延續的進化,或一種可以遺傳的本能,也不是一種能夠從日常經驗的活動中獲得的東西。毋寧說,正因為它極其內在而深刻,我們就必須去喚醒它。人類精神追求的漫長曆史乃是宇宙生命顯現的軌跡,然而,對於每一個個體來說,它一開始是外在的。“從精神上考慮,過去的收穫及其對現在的貢獻無非是些可能性,它們的實現有待於我們自己的決定和首創精神。”每一個個體必須窮其一生的努力,才能“重新佔有”精神生活,從而獲得一種精神個性。奧伊肯的結論是:“精神的實現決不是我們的自然稟賦;我們必須去贏得它,而它允許被我們贏得。”
在我看來,這些論述乃是奧伊肯的這本小冊子裡的最精彩段落。在一個信仰失落和心靈不安的時代,他沒有向世人推銷一種救世良策,而是鼓勵人們自救。的確,就最深層的精神生活而言,時代的區別並不重要。無論在什麼時代,每一個個體都必須並且能夠獨自面對他自己的上帝,靠自己獲得他的精神個性。對於他來說,重新佔有精神生活的過程也就是賦予生活以意義的過程。於是,生活的意義和價值何在這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