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角法則(三):所有的不同皆是視角的不同(1 / 2)

小說:明空心語 作者:明空如月

一切皆是視角,這是視角法則的根本法則。這一法則意味著,對於人事物的認識,我們不僅要關注認識物件,更要關注認識的主體——視角。因此,在視角學中,對於認知主體同樣將其歸納為視角,而不再接受其它不同的歸納,比如,人、心、意識、思想等等。

為什麼呢?因為,人類對於自身以及心、意識、思想等方面的所有認識,仍然離不開視角。

雖然我們說,一切皆是視角,但不應簡單地理解為一切都是單一的視角。本質上,並不存在一個永遠固定不變的單一視角(視角法則五)。對人類的認識活動來說,人,本身就是一個非常複雜且無比鮮活的生命視角系統。

在視角法則下,對於人以及所有的生命均可定義為:人類以及所有生命,皆是諸多視角的聚合體,是時刻不斷運動變化的視角巨系統。

人屬於複雜視角系統,人類的身體、精神、心靈、意識、思想、情感、生理活動、心理活動、社會活動等等,皆是非常複雜的視角系統。但不管這些內容如何複雜,最終都可以還原為“視角-視界-世界”。人類生命以及生命活動的所有方面,都可以納入視角範疇,沒有例外。

將人類生命以及生命活動所有的一切都歸納為視角,還可以使哲學上最根本的哲學三問,依視角法則得到新的智慧洞見:我是誰?我是視角。我從哪裡來?我從視角來。我到哪裡去?我到視角去。

注意,從視角法則來說,“我”就是視角本身。當你從視角的角度去考察,一定會發現,你不可能不是視角,你永遠無法脫離視角。

而且,如果你願意深入仔細地考察,你一定會發現一個非常令人震驚的真相——除了視角,其實你一無所有。你就是視角,視角就是你,除了視角,你什麼都不是。你、我、他,所有的一切人類,皆是視角。這也是為什麼將“一切皆是視角”作為視角法則之根本法則的原因。

“我是視角,我從視角來,我到視角去”,這意味著“我”一直都是視角,沒有所謂的來,也沒有所謂的去。視角會變化,但不會來去(視角法則六)。

視角的變化是相續不斷的,而且視角永遠在變化,只是有的變化比較明顯,有的變化不夠明顯而已。

人的生命是鮮活的,視角也是鮮活的。或許真正的真相是,正是因為視角是鮮活的,所以生命才是鮮活的。生命的鮮活僅僅是鮮活的視角不斷運動變化的體現而已。

因此,對於人的定義可以進一步完善為:人是鮮活的、時刻不斷運動變化的視角巨系統。就連我們探討視角法則本身,視角也在不斷地運動變化。

視角會變化,但不會來去。深入仔細地體會這一點,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你不可能不是視角,你永遠是視角,除了視角,再無其他。所謂的來去,只是視角變化的表徵而已。

那麼生死呢?視角會生死嗎?再重複一遍:視角會變化,但不會來去。視角沒有真正的生死。當然,我們也可以說,視角在變化時,原有的視角“死”了,新的視角“生”了。但這並不符合視角的根本真相。根本真相是,視角會變化,但不會來去——即沒有生死。

為了更加深刻地明白這一點,我們需要再次回到視角本身上來。

雖然一切皆是視角,但視角本身仍然有著某些非常特殊的性質。比如,視角並不是某種有形有相有實質的物質。視角是超越物質的。

人們對於任何物質的認知離不開視角,任何物質現象都是某一視角下呈現出來的現象。但視角是不受任何現象束縛的,視角永遠是超越的。視角的束縛來自於視角自身,而非呈現在視角中的現象。

視角不僅超越於物質現象,同時也超越於精神現象。任何精神現象,仍然是某一視角下呈現出來的現象。

視角本自超越於一切現象,無限鮮活,變化無窮,但視角本具的超越性不變。而且,視角的超越性是徹底的、究竟的、沒有任何瑕疵的。

一切皆是視角,同時視角超越一切。這一點,連上帝也無法否認。真正的上帝,並不是某個人格化的神靈,而正是究竟超越、究竟無限的“全視角”的異名。人與上帝的差別,僅僅是在視角境界上的差別,而非其它。

人與人之間的差別,以及生命與生命之間的差別,同樣是視角境界上的差別。

前面說過,人是鮮活的、時刻不斷運動變化的視角巨系統。這代表著,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人,也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視角系統。甚至可以說,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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