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章 裝箱走人(1 / 2)

小說:一劍道人 作者:山那邊有座廟

莫寧出來已經有一陣了,沒敢去牛南鎮,怕張富貴的人把自己給認出來。

之前老爹說要自己去郡城找親生父親,離這裡最近的郡城就是雲陽郡了,去那裡好了。

決定去那裡了,又出現兩大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不知道雲陽郡在那裡,將近十八歲了最遠就是去牛南縣西邊,再遠就沒有去過了。

第二個就是錢的問題,自己出門可是一文錢都沒帶,在家還能到處混飯吃,這出門在外怎麼辦?

要不還是去找陳老闆把錢要回來,要是他不給自己只好。。。。。。

你先不仁不能怪我不義。

打定注意,莫寧便開始行動。

一盞茶的功夫,莫寧就到了進入牛南縣的路口。

一個差人,拿著一幅公告,往公告欄一貼,便走了。

莫寧湊近一看,公告上正是自己的罪狀。

第一條,未滿十八歲搶繡球,欺騙方員外的錢財,騙取小姐的身體。

第二條,擅自寫十八禁小說《一個蛇妖和一個老爺爺七天七夜》。

第三條,殘暴的殺害張富貴的兒子張平安。

賞金一兩銀。

這是那裡的話,自己明明是不想參加的好不好,還特意去退婚,是對面不同意。

那裡有十八禁了,整本書都沒有寫過脖子以下的部位。

那是張平安找我麻煩,我也沒有殺他,只是在不可說之地來了一腳。

不過這賞金倒是有不少,足足一兩白銀。

咦!這畫的是誰?

通緝令旁邊的一副畫像畫著一副栩栩如生的人像。

濃眉大眼,加上一個厚嘴唇,關鍵是鼻孔裡跑出來繁茂的鼻毛,才是這幅畫的點睛之筆,最後在畫的左邊留下了五個大字——通緝犯莫寧。

莫寧照著畫像一一摸到自己的五官。

我眉清目秀,鼻毛也沒有張出來。

這是誰畫的!你給我站出來,看我不打死你。

轉念一想畫成這樣也挺好,這樣就沒有人認出來了。

現在莫寧不敢從大街上走,要是被認識的人發現了就不好了。

為今之計只能從牛南縣外繞到了陳興旺的家中,要了錢再想辦法離開。

一炷香之後莫寧到達陳老闆家外。

此時還是燈火通明,還是有不少的工人在搬書。

這是什麼情況,不是昨天就把書運走嗎?

見胖大海在旁邊偷懶,莫寧偷偷摸過去。

“胖哥,又在這偷懶啊!”

“嚇我一跳,我還以為是誰呢?”

胖大海發現是莫寧就放心了,只要不是陳老闆,自己就不怕。

“胖哥,那邊在搬什麼?”莫寧指著門口的馬車道。

胖大海不以為然的說:“還不是你哪些書。”

“我那些書不是昨天就運走了,怎麼今天還運。”

胖大海四處看了一眼,道:“我告訴你,你不要到處說。”

莫寧拍著胸膛道:“我你還不瞭解,從來不到處亂說的。”

“說是運走,結果鐵公雞找了個理由說今天在發過去。昨天晚上又把書卸了下來,把盜版全換上去了。”胖大海壓低聲音說道。

“昨天,上面不是派了一個人來催書的人呢?”

“鐵公雞隨便給了點錢就打發回去了,今天晚上裝好貨就走。”

“對了,這麼晚了,你來幹什麼?”胖大海問道。

莫寧當然不會告訴他自己被通緝,現在沒有盤纏找陳老闆要債。

莫寧隨便扯了一個理由就把胖大海給應付過去了,便獨自去找陳興旺。

陳老闆一如既往的好找,親力親為的在院子盯著搬書。

莫寧開門見山的道:“陳老闆,我是來要稿費的。”

“昨天不是說好了,搶到繡球就有稿費,搶不到繡球就沒有嗎?”

昨天陳老闆走的比較早,還不知道最後改成了莫寧。

來之前,莫寧就已經想到了他還會繼續賴賬,今天自己比較趕時間,所以直接上殺招。

“我告訴你,今天你要是不把錢給我,我就告訴張富貴,是你指使我去搶的繡球。”

陳興旺感覺莫寧有點莫名其妙,自己指使的又能怎麼樣,又沒人規定誰不能搶繡球,道:“那你去吧,看張老爺能把我怎麼樣?搶個繡球而已。”

看來陳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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