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伏後事偶遇書童(1 / 2)

歲月如梭,轉眼已是幾度春秋。荷花已經漸漸適應了這裡的生活。

不幸中的萬幸,她的主子林黛玉不是個多事的人。而且,自從聽她說要認字之後,黛玉真就仔細教了起來,且不許她偷懶耍滑。愣是把常用的字認了個七七八八。

只有一件事令黛玉頭疼,荷花寫字的時候常常偷工減料,好寫別字。比如“義氣”這兩個字,她偏要寫做“義氣”,令人啼笑皆非。

這日得了閒,荷花想著幾日未回家,便跟紫鵑告了假,一路往後街上行來。

忽見她幼弟小狗子渾身像個泥猴一樣跟小夥伴在大街上瘋跑而去,喊他也不帶回頭的。不由想到,若是在現代,這孩子都該上小學了。但如今我們是下人,哪裡能有書讀呢?再過兩年,小狗子也要進去當小廝了。

正走著,忽然聽到拐角處傳來一陣喧鬧聲。荷花走過去,只見七八個十來歲的小廝正在把一個稍小些的小童圍在中間。那孩子抱頭縮在牆角,衣服上滿是髒汙,很是可憐。

荷花自恃身材高大,十二三歲的人長的跟別人十五六歲似的,便掐腰朗聲喝道:“猴崽子們!還不散了,等我告訴你們家大人,打斷你們的狗腿!”

眾人見她衣著光鮮,氣勢逼人,料定是個有體面的大丫頭,便一鬨而散。

荷花向那牆角的小童走過去,伸手將他扶起,笑道:“那些壞東西都走了,快起來吧。”

那孩子抬起頭,向荷花行了一禮,道:“多謝姐姐出手相救!”

荷花見他小小年紀,倒是禮數週全。不禁仔細打量著他,卻是越看越覺著眼熟,問道:“你是璉二奶奶屋裡的彩明吧?真是反了天了!他們怎麼敢欺負你?”

彩明道:“他們的老子娘都是是府裡管事的,或許是某一件事情上被二奶奶駁回了;或者賬目有貓膩,被看了出來,吃了瓜落。他們自然不敢在二奶奶跟前露出不悅,所以背地裡拿我出氣罷了!不管他了,還請姐姐幫人幫到底,帶我找個地方洗乾淨臉,再撣一下衣服上的土灰。一會子還要進去伺候呢!”

荷花便拉著他道:“正好我家就住在這一帶,我帶你去我家吧!”

於是,荷花帶彩明到自己家中,與他淨了面,收拾了衣服。

幸喜衣服沒有弄破,只是粘了些土。荷花仔細先把衣服上浮土撣落,再仔細用刷子沾水把泥漬刷掉,最後把衣服用熨斗熨平了。她一邊做這些,一邊問他年紀、家鄉等語。彩明一一的回答了。

原來彩明今年才十歲,是本地人士。他父親是個屢試不第的讀書人,所以他也是念過幾年書的。因為父親去世的早,家道艱難,不得已賣身為奴。

來到賈家後,又因讀書識字,被鳳姐選去,充當她的人形點讀機。值得一提的是,他籤的是活契,等到了一定年限,便可恢復自由身。

荷花嘆道:“你還有恢復自由的那一天!我們全家都是家生子,世世代代都是做奴才的命!不知道何時才能有人人平等的那一天,這輩子怕是再也見不到了!”

如果從來未曾體驗過也就罷了,可是沐浴過陽光的人,又如何能捱得過這寂寥永夜呢?

彩明瞪著雙懵懂的大眼睛望著她,眼前的這個姑娘明明此刻就站在他面前,卻好像離得很遠,比千山萬水還要遠……

見她情緒低落,彩明便說還要回去當差,便告辭離開了。

送走了彩明,荷花回到屋裡,呆呆地坐著。也不知過了多久,她姐姐海棠回到家中,見妹妹呆愣地坐著,喊她也不理人。忙走上前去,摸了摸她的額頭。

嘴裡奇怪道:“也未發燒,怎的作這呆樣?是捱了主子打罵,還是跟人拌嘴了?在哪裡著了惱來?跟我說,我替你出頭!”

荷花回過神來,忙搖頭笑道:“沒有,都沒有。只是想些事情,入了迷罷了!”

海棠走至她身旁坐下,笑問道:“都想些什麼?告訴我知道知道?”

荷花道:“你說,人為什麼要分三六九等?憑什麼我們就是做奴才的,要受人驅使?生死榮辱全在別人一念之間,這又是什麼道理?”

海棠聽了不禁一怔,半晌方道:“你這話問得好。乍一聽,像是無理的痴話,然仔細一想,竟是讓人答不上來的。唉,左右不過是一個命字罷了!”

荷花又道:“那什麼又是命呢?是不是所有解釋不了的問題,推給一個命字就完事了?古人還說人定勝天呢!怎麼現在的人,就那麼容易認命了呢!”

海棠聽了這話又好氣又好笑,站起身道:“不認命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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