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問她,“你是不是要和承旭哥結婚了?”
許清歡看她一眼,“我沒打算和他結婚,至於他會不會和你結婚,我管不著,你不要問我。”
她現在的目的就倆,一是退婚,二是下鄉。
明天工作賣了,就有錢了,她可以置辦一些物資,然後就報名,在走之前,將婚事退掉。
汪明霞回來,說了和蔣母約好了明天見面,夜裡,她和許立群商量著怎麼和蔣母開口。
而事實上,不需要汪明霞考慮開口的事,因為蔣母一回到家,看到兒子那一副沒精打采的樣子,問了才知道,他想結婚,但許清歡沒有答應。
這樁婚約,是燕市蔣家和宋宛霖訂下的,只通知了蔣父,蔣父一向孝順,依仗蔣家很多,再加上兒子和許清歡本來就是從小到大的同學,也就沒有反對。
但蔣母氣不過,合著她生了兒子,養這麼大,結婚大事,連問她一聲的人都沒有,越過她這個當母親的,直接就訂下來了?
她也打定了主意,等許清歡過門,絕不會讓這個兒媳婦好過。
本來是看不慣許清歡,現在聽說兒子求婚被拒絕,更是對許清歡滿肚子意見,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女,本就高攀了他們蔣家,現在還拿捏起她兒子來了?
次日,蔣母和汪明霞見了面,直接開口道,“聽說你侄女兒不想結婚,難不成是對這婚事有什麼意見?”
汪明霞雖然想壞了這樁婚事,可她也不敢得罪蔣家,“這倒是沒有什麼意見,清歡一個小姑娘家家的,能有什麼意見?”
“我們想盡快把婚事辦了,不知道你們是什麼意見?要是沒有意見,你現在可以把彩禮啊之類的要求說一說。”
蔣母一條腿往另一條腿上一疊,看向別處,“不過,醜話先說在前頭,我知道你們是叔嬸,不是親生父母,養了她這麼大,沒有生恩有養恩;
不過,這跟我們家可沒多大關係,這獅子大開口要彩禮的事,我們可不會慣著。”
她就沒想讓他們結婚,一分錢的彩禮都沒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