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射術(1 / 3)

“比賽結束!

馬術加賽!

冠軍:裡塔斯?卡達爾?康諾市?林昔?謝爾裡雅?德?薩雷

亞軍:伍爾德?帕羅?薩林?德?霍斯頓

季軍:維納爾?多拉克?德?朱利亞斯”

原本的賽馬亞軍輸了,連個季軍都沒撿到。

他下了馬轉了一圈後, 便直接離開會場,休息去了。

維納爾也下了馬,抱著自己坐騎的馬頭。

開始哄起了自己的馬兒。

最後衝刺的時候,自己對馬兒似乎鞭策有些過力了,一時間委屈的叫了叫。

把馬哄好後,再將它牽回馬廄,很快就要準備下一場比賽了。

稍事休息,眾人基本上體力也恢復的差不多了。

加賽不像正式賽那樣人數眾多。

如果節奏排的夠快的話,很快就能把比賽排完。

在分發弓箭的時候,每個人都分到了六十支箭,一共兩個箭壺。

以及一把卡拉曼角弓與普洛斯飛羽弓。

這種角弓是卡拉曼人所普遍持有的弓箭型別。

其弓弦有刀脊與平脊兩種。弰脊緩平、弰脊高度較小,弓脊和絃墊之間的結構可以有效阻止弦脫離。

其設計屬於反曲弓,弓身修長,適合遠距離射擊,箭速快,上箭稍慢,適合齊射。在遠距離射擊時具有較高的精度和速度,因此在戰爭中常用於遠端打擊。

普遍有效射程在一百二十米到一百五十米之間。但訓練過的超凡者和特別牛的人物,據說能夠射到二百到三百米。

但在凡人裡能辦到這一點的極為罕見。

角弓長於步射,而飛羽弓則是普洛斯這個卡拉曼人支系在山地騎射中所發展出來的兩種極端化的弓箭之一。

飛羽弓最大的特點就是,弓把外凹,弓檔較大,這種設計可以變相的增大拉距。

屬於是普洛斯人以前最常見的一種弓箭,由於普洛斯人在王國建立以前,大部分的活動區域都是丘陵與山地,很難找到那種均勻筆直的長木材,所以飛羽弓的弓胎短,用的箭也短。

整體弓比較短小,但箭速很快,當弓處於下弦狀態時,弓把兩側弓腹的一面是平滑的。

這種設計使得弓的初速很高,射程很遠,但是破甲能力嚴重不足。

而傳統普洛斯人的重騎兵並不是純粹的衝擊騎兵,而是持槍衝擊騎兵與弓騎兵混合。

其中一部分騎兵就裝備的是這種飛羽弓,他們會在極遠的時候便以極快的上箭速對著敵軍發射一輪箭雨,宛如羽毛散落大地,因此得名飛羽弓。

藉著馬匹的高速來增加弓箭的殺傷力,在射完短箭之後,立馬轉換持槍,結陣衝擊。

據說歷史上最精銳的騎兵,甚至創下過在六百米開外打擊敵人的壯舉。

簡直是神話,大家也就聽個樂,沒人真的認為一群凡人能把弓箭玩成這樣,即使是飛羽弓這種極端弓箭。

不過說來心酸,這種角弓在其他卡拉曼人那裡是正兒八經的步兵弓,用來步射的。

但是在普洛斯人的傳統裡,這種弓箭卻是一種貴族弓,騎步均可。

為什麼呢?因為土地貧瘠啊,長不出好木材呀!

這可不就是物以稀為貴,被硬生生的從步兵弓變成貴族弓了嗎?

“所有人擁有長弓弓箭二十支,短箭四十支。”

裁判指了一下遠處的破陶器,都是一些已經破損難用的,正好用來廢物利用。

“長弓一百二十米,二十個陶器,步射。飛羽弓騎射,四十米,四十個陶器。”

首先開始的是步射。

大家的順序沒有嚴格的要求,誰先上前誰就先射。

首先上場的是伍爾德,他拉弓姿勢可以說是相當標準且老練的,二十發箭矢,他儘可能連貫且準確的命中了目標。

二十中十七。

相當優異的成績。

要知道那些破損陶器擺在一百多米開外也差不多,就是一個稍微大一點的點而已。

沃爾德興奮的滿臉通紅,這比他之前第一次取得冠軍時的成績還要好。

“呼!!!!!!”

一時間,全場都是為冠軍山呼海嘯般的歡呼聲。

精彩射術!而他也是非常自然的揮舞起手,享受著眾人的歡呼。

隨後也不耽擱大家的時間,直接退場了。

侍從們也很快將被射爛的陶器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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