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半夜鼓聲,烏盆冥案(1 / 2)

天聖七年,即公元1029年。

八月的秋日,空氣中已瀰漫著一絲涼意。

定遠縣。

包拯上任已逾兩個月。

在他的治理下,定遠縣的農業與商業逐漸復甦。

皮熊一案中,包拯並未被罷免,反倒是陷害他的兩位朝中高官——吏部尚書和鳳陽府尹——遭到了貶職。

這一事件也促使朝廷大臣們重新評估包拯的能力。

他們意識到包拯背後有八賢王的支援,因此對他心存忌憚。

這也讓包拯在定遠縣得以大展宏圖。

無論背後有多大的勢力,只要違法亂紀,欺壓百姓,包拯絕不姑息。

短短兩個月,他已斬殺了三名橫行鄉里的地主。

在百姓心中,包拯幾乎成了救苦救難的活菩薩,受到廣泛的愛戴。

一時間,縣內無人前來申冤。

包拯還成功召喚了智囊公孫策。

公孫策曾是一名落榜的秀才。

在參加鄉試時,他的試卷被考官調換,導致他名落孫山。

滿腔抱負化為泡影,公孫策發誓永不踏入官場,轉而成為一名遊方郎中。

然而,在包拯的召喚下,他成為包拯的幕僚。

得知公孫策的遭遇後,包拯讓他撰寫了一篇文章呈遞給八賢王。

八賢王隨後推薦他擔任主簿,終於給了他一個施展才華的機會。

因此,公孫策對包拯感激涕零。

論才華,公孫策學識淵博,記憶力驚人,醫術高超,堪比狀元。

擔任文案主簿後,他更是勤勉盡職,提出了許多有效的治理策略。

包拯視他為知己,大小事務皆向他諮詢。

這天夜晚,明月高懸,秋高氣爽,夾雜著絲絲涼意。

只見一名衣衫襤褸的老者,蜷縮著身體,手持柺杖,懷裡夾著一個漆黑的臉盆,急匆匆地趕往縣衙。

到達縣衙門口,他放下臉盆和柺杖,拿起鼓槌,咚咚地敲響了大鼓。

鼓聲傳遍整個縣城,頓時狗吠聲此起彼伏。

“他媽誰啊,半夜三更擊鼓,是不是有病!”

已經入睡的值班衙役被鼓聲吵醒,滿腔怒火。

“白天不來,偏要大半夜來,真是的,這是不讓我們活了。”

自從包拯上任以來,衙役們就沒有輕鬆過。

除了處理日常事務、抓捕盜賊、巡邏等,他們還得按照包拯的要求修橋鋪路,每個人身上都有任務。

每個衙役都要負責十戶人家的扶貧工作。

衙役們的日子過得苦不堪言,如果不是縣太爺給他們漲了薪水,他們早就辭職不幹了。

而此刻,正是衙役們睡得正香的時候,好夢被吵醒,心情能好受才怪。

可沒辦法,縣太爺勤政愛民,只要有人擊鼓,就必須升堂問案。

一旦稍有懈怠,迎接他們的就是毫不留情的責罰。

雖然,這是他們第一次見到半夜擊鼓的,可也怕挨板子啊!

只得不情不願地去開門。

咯吱一聲,王春、李福開啟房門。

看了半天才發現是個牢頭蹲在牆角。

“死老頭,你大半夜的擊什麼鼓,還讓不讓人睡覺了?”王春沒好氣的罵道。

老頭將嘴咧了咧,臉上閃過一絲懼色,“對不住二位爺了,實在是小人有要事要見太爺!”

王春道:“有什麼事不能白天來,非得大半夜來,我看你是有病。”

老頭心裡也知道,大半夜的來告狀委實有些不對,臉上感到有些過意不去,連連給衙役道歉。

解釋道:“我這案子,白天斷不了,只有晚上才能斷。”

見他說得這麼玄,王春和李福都不禁吸了口涼氣,感到可笑,“你什麼案子,白天斷不了,非得晚上才能斷?”

老頭道:“現在不能說,見了太爺才能說。”

王春更是氣急敗壞,以為遇到了一個瘋老頭,就沒多問,隨即將他帶入縣衙。

另一邊。

包拯也早已被鼓聲驚醒,心裡也是無語。

身旁的婉兒道:“老爺,誰半夜擊鼓,您要升堂嗎?”

“當然!”包拯不假思索道。

說過的話,就要履行,否則豈不是打自己的臉。

而且,包拯也好奇,這大半夜還有人擊鼓,案子一定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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