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芳芳不管這些,她只關心張為民能關幾天,那怕只關一天,她也有機會帶著錢跑了。
“民警同志,那您說,張為民那就不算搶劫?那他說要掐死我,這能關幾天?”
“搶劫目前看算不上,一天也關不了。不過你在銀行整的那出,倒是可以拘留幾天的。”
啊?_
劉芳芳像個洩了氣的氣球癱在椅子上。
這時候,審訊張為民的那個民警進來了:
“所長,張為民說要報案,說他老婆婚內出軌,跟別人謀殺他。”
所長有點崩潰,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兒:
“這都什麼亂七八糟的,這種兩口子還是頭一回見到,倆人都想把對方送進監獄。”
劉芳芳聽到這裡,心慌的一批,她自己清楚,她告張為民是子虛烏有,但張為民告他的可是事實啊。
但她知道,這種事兒口說無憑,只要她死不承認,誰也拿她沒辦法。
民警繼續說道:
“張為民說他有證據!”
所長:
“噢?這就有點意思了,我過去看看。”
劉芳芳心裡更慌了:
他能有什麼證據?
所長跟民警又回到審訊張為民的審訊室。
“張為民,我希望你老實點兒,有一說一,沒有證據的話不要瞎說,這裡可是派出所,你在這裡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法律責任!”
民警一臉嚴肅地說。
張為民沉默了一會兒,心裡想:
“事到如今了,一不做二不休,對待惡毒的人心慈手軟,就是對自己心狠手辣!”
“民警同志,我現在正式提出報案,劉芳芳婚內出軌我們廠的工會主席周長徵,她兩還密謀殺害我,以騙取廠裡的死亡撫卹金。另外還有,廠長劉國賓,他的小舅子馬大利無證駕駛車輛,把我撞成植物人,劉國賓卻叫他的司機侯二勇替馬大利頂罪,騙取了保險賠償金,馬大利至今逍遙法外!”
民警把張為民所說的一切,一字不差的記錄了下來。
所長看著報案筆錄心想,這事兒也不比搶劫案小啊。
“張為民,你說的這些都有證據嗎,如果沒有,這一切都無法成立,而你還要承擔誣告的法律責任,你知道嗎?”
“警察同志,我有證據,證據就在我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