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可能靠配一把機械鑰匙就將車開走,而車輛出廠時標配的是兩把原車鑰匙,如果車輛是被盜的,那麼原車的兩把鑰匙應該都在啟峰公司。如果啟峰公司無法提供兩把原車鑰匙,那麼車輛被盜的事實就存在疑點。
二、按照馮樂駒的口供,他在進入啟峰公司時,被門衛要求登記過來訪資訊。如果警方能夠找到當時的那本來訪登記簿,吳啟峰說與馮樂駒不認識的謊言就不攻自破了。
三、需要得到兩名重要人證的口供,一個是綜合辦負責人,吳啟峰要拿到車鑰匙轉交給馮樂駒,他必然要從綜合辦負責人的手裡先拿到鑰匙。二是啟峰公司的門衛,他是證明馮樂駒與吳啟峰見過面的重要人證,另外獲得來訪登記簿也需要這個人。
……
第二天一早,張為民拿起手機撥打秦勇辦公室的電話:
“秦所長,我是張為民,我在卷宗裡找到了重要線索!”
秦勇一聽,興奮地拍了一個桌子:
“哈哈,我就知道你小子有辦法。你在家等著,我這就派人過去接你。”
到了派出所,張為民翻開筆記本,遞給秦勇。
秦勇仔細閱讀了張為民筆記本上羅列的案件疑點,沉思了片刻道:
“老張,你寫的這些邏輯上非常嚴密,是很有價值的線索!”
說完,秦勇拿起辦公桌上的電話,按了幾個號碼:
“喂,我是秦勇,你馬上去市局,開一張對啟峰煤業公司的搜查令,具體理由我給市局法制辦打電話,拿到搜查令後,咱們在啟峰煤業公司匯合!”
掛了電話了,秦勇再次按了幾個號碼:
“喂,王主任嗎,我是秦勇,我現在需要開一張對啟峰煤業公司的搜查令,具體理由是……我已經派人往你那邊走了,對,對,非常緊急,刻不容緩,好的,謝謝王主任!”
秦勇掛了電話,走到辦公室門口朝外面喊了一嗓子:
“全體人員集合,跟我去啟峰煤業,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