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李傑,我看到這片土地的可愛之處,這裡的百姓勤勞勇敢,和他們對這片土地深沉的熱愛。”
“這些遠比大城市的繁華更讓人感動,所以,我打算回來,用我的鏡頭,我的筆,記錄這些美好。”
大領導只有一子一女,兒子大學畢業後選擇去國外留學,一年難得回來一次,女兒能回到自己身邊,他當然支援。
於是馮素娟畢業後工作落在了省電視臺,這次來泉城,正是為了見一見李傑,卻在班車上被小偷偷了錢包,來公安局報案。
這個年代記者證的含金量很高,剛才接待李傑時,一臉公事公辦態度的小警察,對著馮素娟卻很“和藹可親”,很爽快幫她立了案,拍著胸脯讓她回去安心等著,最多三天就把錢包給她找回來。
還親自送她出來,正巧遇見了李傑和秦瑤去而復返,小警察的臉色頓時沉了下來。
“不是給你們說了,你們的事屬於民事糾紛,找居委會解決,你們怎麼又來了。”
馮素娟想和李傑打招呼,李傑卻沒注意到她,冷靜又不容置疑的對小警察說。
“有人闖進我的家裡,毆打我的母親,還對她進行誹謗,哪一條不夠立案標準,你給我說清楚。”
小警察想在記者面前留下好印象,李傑卻來拆他的臺,語氣也強勢起來。
“自己不檢點,做出丟人現眼的事,被打了又來找我們,我們的職責是保護百姓平安,不是管你們這些丟人的事的。”
李傑聽他說這麼難聽,氣的臉色鐵青,也懶得和他說了。拉上秦瑤回去給郭局打電話。
他是不願意巴結領導,也不想有點小事就找領導幫忙,再說這事明擺著是對方打人不對,更沒必要透過私人關係解決。
沒想到卻被個小警察一再侮辱,那就別怪他連小警察的飯碗都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