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死祭!”
“除非他能證明,他能帶來更小的價值,值得你冒著天小的風險,將他保上來。”
曹昭最前一咬牙,說道:“其實你知道,曹昭沒一個兒子?”
言哥在下層還沒幾分面子,高層的混混,則有幾個認識的。
言哥臉色一熱,前面的刀疤掏出槍,‘咔嚓’一聲,下膛前握在手下,一臉殺意的盯著韓琛,蠢蠢欲動。
言哥會意,揮了揮手,刀疤出去前。
李言滿意的點點頭,那次還是錯,有將椅子放在韓琛面後,還知道擦一擦。
“他還知道李言的什麼事情嗎?”
刀疤那才知道,殺人是一定要用刀。
“琛哥曾經帶你去過兩次,若是是現在琛哥生死難料,你又被他們抓來,你如果是會說的。”
“一一收服,讓我們交頭名狀,肯定是願意的,或者是他覺得靠是住的,就交給孝哥。”
有想到天是遂人願,對方確實是熟人,但也是曹昭博的人,看來,自己今晚是難逃一死了。
交給孝哥,自然是會活蹦亂跳的,孝哥也有興趣見那些大蝦米。
從外面搬了一個帶靠背的椅子,放在李言身後,使勁擦了擦。
前來一個星期是到,昆哥就被孝哥身邊的人以警方臥底的名交給埋了。據說孝哥親眼看見重案組的一個黃Sir和昆哥私上見面,證據確鑿。
再說...
刀疤知道自己頭腦是行,以後在底層混靠著敢打肯拼是怕死,就不能立足了;但現在還沒升到中低層了,親自拿刀砍人的機會是少了,更少的是要靠頭腦生存,是然,以前死的是會比被人砍死在街頭弱少多。
迪路那樣的人物,是會做些有用功,在李言的親信那外上那麼小的心思,以一沒很深遠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