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亞特蘭大的飛利浦球館。
2003年nba全明星賽正賽,終於開打!
最終的首發陣容,分別是:
東部首發陣容
-後衛:阿倫·艾弗森(費城76人)、特雷西·麥克格雷迪(奧蘭多魔術)
-前鋒:邁克爾·喬丹(頂替受傷的卡特,華盛頓奇才)、傑梅因·奧尼爾(印第安納步行者)
-中鋒:本·華萊士(底特律活塞)
西部首發陣容
-後衛:科比·布萊恩特(洛杉磯湖人)、史蒂夫·納什(達拉斯小牛)
-前鋒:蒂姆·鄧肯(聖安東尼奧馬刺)、凱文·加內特(明尼蘇達森林狼)
-中鋒:姚明(洛杉磯湖人)
林克看著西部全明星的首發陣容,也是直流哈喇子。
不得不說,斯特恩帶領下的nba,搞出的工資帽限定,一方面確實是有效平衡了各支球隊的實力。
另一方面,也只能讓球迷們遐想,知名球星聯手的種種可能與願景。
即便是狗屎運如林克,也只能靠開著天眼,提前儲備潛力球員。但絕無可能,直接把這些成名球星們,都拉來湖人隊!
nba是沒有升降級的封閉聯賽,為避免豪門球隊包攬冠軍,保持聯賽“生態平衡”,斯特恩在1984年引入工資帽概念。
讓各隊在球員薪資支出上受相同限制,使沒錢的球隊也有生存空間
讓nba聯盟,不可能出現像足球聯賽那樣,透過重金砸出的銀河艦隊、夢幻艦隊。
對球隊而言,工資帽限制了薪資支出。
避免了豪強無限制招攬明星球員,促使球隊注重球員價效比,也為小市場球隊提供了與大市場球隊競爭的機會,使聯賽競爭更公平。
但也是對球隊管理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然遇到尼克斯這種睿智的管理層,球隊真的好幾十年都翻不了身。
對球員來說,可能會限制明星球員薪資收入。
林克前世的時候,nba新生代球迷,可能流傳最廣的謠言,就是在1995-96賽季到1997-98賽季,邁克爾·喬丹的工資,並不計算入工資帽。
其實並不然。
喬丹的工資與當時公牛隊的工資帽情況如下,主要是
1995-96賽季:工資帽為2300萬美元,喬丹薪資3014萬美元,其薪資運用的是拉里·伯德條款,球隊可在工資帽之上和擁有鳥權的喬丹簽約。
1996-97賽季:工資帽是2436萬美元,喬丹年薪3010萬美元。
1997-98賽季:工資帽為2690萬美元,喬丹年薪高達3300萬美元,繼續遠超工資帽。
而當時公牛隊敢如此超帽續約,無外乎三個原因。
一是老流氓喬丹,的確是太強了!無論給多少錢,都必須留下來的那種強!
二是當時nba雖然有工資帽,但是並沒有奢侈稅的制度!
奢侈稅於2002年才開始引入nba聯盟,而公牛隊在1996-1998年取得第二個三連冠時,聯盟中並無奢侈稅這一規定,所以公牛隊自然無需繳納。
三是感謝大自然的饋贈!感謝喬丹背後的男人,皮蓬。
在第二個三連冠時期,雖然喬丹的年薪超過3000萬,但公牛隊整體薪資結構較為合理,並未因喬丹的高薪而面臨奢侈稅壓力。
其他球員的工資都不是很高,特別是斯科蒂·皮蓬!
在公牛隊打了11年球,一共賺了2000多萬美元,抵不上喬丹一年的合同收入!
第一份合同,是1987-1991年新秀合同。4年283萬美元,平均年薪7075萬美元,1987年皮蓬以首輪第5順位被西雅圖選中後隨即被交易至公牛,雙方簽下此合同。
第二份合同,是1991-1997年續約合同。7年1800萬美元,平均年薪27778萬美元。
當時的皮蓬窮怕了,所以1991年總決賽期間,皮蓬毅然決然與公牛隊提前續約,並且簽了一份超長合同。
這份合同實際上將皮蓬的新秀合同延長至8年,到1998年到期。
也不知道皮蓬日後,和喬丹的前妻約會,是不是存在某種報復心理。
“這樣再回過來看看,喬丹這個老流氓,運氣確實不錯啊!”
就在林克腹誹的時候,現場的dj,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