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殺我!”
鍾季拙口沫噴飛,再無一絲名士風度。
“太守、郡侯,你二位熟知我朝律令,該當為我見證!陳子正你一向遵循法度,我雖嫉恨於你,但亦服你為人,此地諸位皆是見證,你若只為洩憤,無罪殺我,便是自毀名望!”
不知為何,隨著鍾季拙激動萬分的這番辯解。
鍾玉也好,素知夫婦也罷,竟都願意正眼看他了。
嗯,正眼看一個真小人,也比被那偽君子汙了耳目舒爽一些。
只是那邊極力裝作自己未曾來過的郡守王琦,幾乎要哭出聲來。
此事與他何干啊?
還有那什麼“我朝律令”,我朝哪來的律令?
魏武之時,僅僅稱王,一切制度,大多承襲後漢。
魏文即位,一意推行形名說,法令之事尚未著手,便忽然駕崩。
這麼多年,魏國律令,都是主要採用漢律,同時不斷下發詔旨,針對某些條令加以更變。
如此一來,時日長久,律令繁雜,前後牴牾,非是專研於此之人,哪裡就能輕易通曉?
王琦這郡守之職反正不是憑藉熟記律條得來的。
現在問他,可算問著人了!
“息怒息怒,陳公息怒,有話慢慢講嘛,本郡、本郡……”
王琦除了息怒,找不到其它言語。
陳仲心中輕嘆,原來鍾季拙百般拖延,是為了拿律條脫罪。
此人啊……
罷了!
“某家何曾斷你死罪?”
陳仲沒有興趣再與鍾季拙浪費時間,他是覺得剛剛素知女的建言,很合心意。
當下,也不管鍾季拙驟然綻放的歡喜之色。
陳仲自顧道:“鍾季拙你自家承認,知曉司茂當場殺人有違審覆之規,卻未行阻止,固有力微不逮之憾,亦有因嫉放縱之實,身為宗長,罪亦大焉!然嵇叔夜藐視宗長,更不自去,違背祖師教誨,亦有過犯。鍾季拙罪不至死,亦不宜再為止休宗之主,即日起,避位讓賢,你可心服?”
:()乾心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