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意已決後繼堅行(5)(2 / 2)

小說:乾心論道 作者:客笑而還

不能殺我!”

鍾季拙口沫噴飛,再無一絲名士風度。

“太守、郡侯,你二位熟知我朝律令,該當為我見證!陳子正你一向遵循法度,我雖嫉恨於你,但亦服你為人,此地諸位皆是見證,你若只為洩憤,無罪殺我,便是自毀名望!”

不知為何,隨著鍾季拙激動萬分的這番辯解。

鍾玉也好,素知夫婦也罷,竟都願意正眼看他了。

嗯,正眼看一個真小人,也比被那偽君子汙了耳目舒爽一些。

只是那邊極力裝作自己未曾來過的郡守王琦,幾乎要哭出聲來。

此事與他何干啊?

還有那什麼“我朝律令”,我朝哪來的律令?

魏武之時,僅僅稱王,一切制度,大多承襲後漢。

魏文即位,一意推行形名說,法令之事尚未著手,便忽然駕崩。

這麼多年,魏國律令,都是主要採用漢律,同時不斷下發詔旨,針對某些條令加以更變。

如此一來,時日長久,律令繁雜,前後牴牾,非是專研於此之人,哪裡就能輕易通曉?

王琦這郡守之職反正不是憑藉熟記律條得來的。

現在問他,可算問著人了!

“息怒息怒,陳公息怒,有話慢慢講嘛,本郡、本郡……”

王琦除了息怒,找不到其它言語。

陳仲心中輕嘆,原來鍾季拙百般拖延,是為了拿律條脫罪。

此人啊……

罷了!

“某家何曾斷你死罪?”

陳仲沒有興趣再與鍾季拙浪費時間,他是覺得剛剛素知女的建言,很合心意。

當下,也不管鍾季拙驟然綻放的歡喜之色。

陳仲自顧道:“鍾季拙你自家承認,知曉司茂當場殺人有違審覆之規,卻未行阻止,固有力微不逮之憾,亦有因嫉放縱之實,身為宗長,罪亦大焉!然嵇叔夜藐視宗長,更不自去,違背祖師教誨,亦有過犯。鍾季拙罪不至死,亦不宜再為止休宗之主,即日起,避位讓賢,你可心服?”

:()乾心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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