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圖史舊書生”。龐籍還是韓琦、范仲淹等人的好友,也是司馬光、狄青等人的恩師)
跟老爸談了那麼多之後我更加下定決心,打算同方千亦講清楚。我不想跟他結婚,也不想嫁入他們方家。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而且也是很多人的事情。我這裡說的很多人,指的是雙方的家屬、親人、朋友。很多人都認為只要兩個人相愛了,結婚了,就行了。父母不同意又怎麼樣,別人覺得不合適又怎麼樣?
呵呵,也許幾年前的我會這麼想,但是如今的我卻不會了。因為我長大了,經歷了,很懂了很多。
人活在這個社會上,不可能只為了自己而活著。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要看很多東西,要感受很多東西。周圍的事物,周圍的人,周圍的眼光。也許有人會說,你可以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啊,你可以不在意別人的想法嗎?但是可能嗎?呵呵,你們說說,這可能嗎?
你走在路上,別人對著你指手畫腳;你坐在車上,別人對著你交頭接耳;你去買菜,別人用異樣的眼光看著你;你去參加聚會,別人全部把你排擠在外面……除非你是真的自己一個人活在世外桃源,或者你真的可以做到心平氣和。
至少,我是做不到的。
當然了,如果我和方千亦結婚了,別人並不會這麼誇張的對待我們。但是方千亦的父母呢,他們應該是並不喜歡我的,無論是之前那個代表方千亦母親來的芸姨,還是之後方千亦的父親,從他們的言談舉止看,都是不屑我,不想認同我的。那麼這樣的一個我嫁入了方家結果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