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續為郎中,賜錢百萬。
王龔字伯宗,山陽高平人也。世為豪族。初舉孝廉,稍遷青州刺史,劾奏貪濁二千石數人,安帝嘉之,徵拜尚書。建光元年,擢為司隸校尉,明年遷汝南太守。政崇溫和,好才愛士,引進郡人黃憲﹑陳蕃等。憲雖不屈,蕃遂就吏。蕃性氣高明,初到,龔不即召見之,乃留記謝病去。龔怒,使除其錄。功曹袁閬請見,言曰:“聞之傳曰‘人臣不見察於君,不敢立於朝’。蕃既以賢見引,不宜退以非禮。”龔改容謝曰:“是吾過也。”乃復厚遇待之。由是後進知名之士莫不歸心焉。閬字奉高。數辭公府之命,不修異操,而致名當時。
永建元年,徵龔為太僕,轉太常。四年,遷司空,以地震策免。
永和元年,拜太尉。在位恭慎,自非公事,不通州郡書記。其所辟命,皆海內長者。龔深疾宦官專權,志在匡正,乃上書極言其狀,請加放斥。諸黃門恐懼,各使賓客誣奏龔罪,順帝命亟自實。'一'前掾李固時為大將軍梁商從事中郎,乃奏記於商曰:“今旦聞下太尉王公□令自實,未審其事深淺何如。王公束脩厲節,敦樂蓺文,不求苟得,不為苟行,'二'但以堅貞之操,違俗失觽,橫為讒佞所構毀,觽人聞知,莫不嘆慄。夫三公尊重,承天象極,未有詣理訴冤之義。
'三'纖微感燍,輒引分決,是以舊典不有大罪,不至重問。'四'王公沈靜內明,不可加以非理。卒有它變,則朝廷獲害賢之名,髃臣無救護之節矣。昔絳侯得罪,袁盎解其過,'五'魏尚獲戾,馮唐訴其冤,'六'時君善之,列在書傳。今將軍內倚至尊,外典國柄,言重信著,指撝無違,宜加表救,濟王公之艱難。
語曰:‘善人在患,飢不及餐。’斯其時也。”商即言之於帝,事乃得釋。
注'一'亟,急也,音紀力反。
注'二'前書曰,楊子云曰:“蜀嚴湛冥不作苟見,不為苟得。”
注'三'三公承助天子,位象三臺,故曰承天象極。哀帝時,丞相王嘉有罪,召詣廷尉詔獄。主簿曰“將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故事,君侯宜引決”也。
注'四'大臣獄重,故曰重問。成帝時,丞相薛宣﹑御史大夫翟方進有罪,上使五二千石雜問。音義雲:“大獄重,故以二千石五人同問之。”
注'五'文帝時,丞相絳侯周勃免就國,人告以為反,諸公莫敢為言,唯郎中袁盎明絳侯無罪。絳侯得釋,盎有力也。
注'六'馮唐,安陵人,文帝時為郎署長。上與論將帥,唐曰:“臣聞魏尚為雲中守,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罰太重。”文帝悅,舍尚復官也。
龔在位五年,以老病乞骸骨,卒於家。子暢。
論曰:張魭﹑王龔,稱為*(雅)**'推'*士,若其好通汲善,明發升薦,仁人之情也。夫士進則世收其器,賢用即人獻其能。能獻既已厚其功,器收亦理兼天下。'一'其利甚博,而人莫之先,豈同折枝於長者,以不為為難乎?'二'昔柳下惠見抑於臧文,'三'淳于長受稱於方進。'四'然則立德者以幽陋好遺,顯登者以貴塗易引。故晨門有抱關之夫,'五'柱下無朱文之軫也。'六'
注'一'言賢人見用,則人競獻其所能。但有能即獻,動必有功,功多賞厚,故言已厚其功。有才器必被收用,用則海內蒙福,故曰理兼天下。
注'二'以不為為難,言不之難也。謂進賢達士,同折枝之易,而不為之。孟子謂齊宣王曰:“今恩足以及禽獸,而不能加於百姓者何?非力不能,是不為也。”
王曰:“不能不為,二者謂何也?”孟子曰:“夫挾太山以超北海,王能乎?”
王曰:“不能。”“為長者折枝,王能乎?”曰:“不能也。”孟子曰:“夫挾太山以超*'北'*海,是實不能,不可強也。為長者折枝甚易,而王不為,非不能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諸掌,何為不能加於百姓乎?”劉熙注孟子曰:“析枝,若今之案摩也。”
注'三'柳下惠姓展,名禽,字獲,食邑於柳下,諡曰惠。臧文仲,魯大夫,姓臧孫,名辰。左傳仲尼曰:“臧文仲不仁者三,下展禽,廢六關,妾織蒲。”言文仲知柳下惠之賢而使在下位,故曰抑之。
注'四'成帝時,定陵侯淳于長以太后姊子為九卿。翟方進為丞相,獨與長交,稱薦之。
注'五'論語:“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注云:“石門,魯城外門也。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