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至黃綬按:刊誤謂案文既雲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不須更比二千石,明多“二千石”三字。
一二二頁一行楊浮異物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浮”當作“孚”。漢議郎楊孚,字孝先,撰異物志一卷,見廣志及經籍志。
一二三頁四行及流民無名數按:刊誤謂多一“及”字。
一二三頁五行能興雲*'致'*雨者據殿本補。按:章帝紀建初五年詔書亦作“能興雲致雨者”。
一二四頁四行長三丈五步出外為小廚刊誤謂“三丈五步”不成文理,當作“五尺”。按:東觀記亦作“五步”,“五步”二字應屬下為句,劉說非。又按:各本無“出”字。
一二四頁八行有非其人殿本、集解本“有”作“苟”。張森楷校勘記謂髃書治要亦作“有”,是唐本不作“苟”也。今按:有猶如也。有非其人猶言如非其人耳。
一二四頁一四行在上無鄉大之色汲本、殿本“鄉”作“矜”。今按:段注說文“矜”作“鄉”,雲□矛令聲。 後一頁
後漢書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 第三
肅宗孝章皇帝諱炟,顯宗第五子也。'一'母賈貴人。永平三年,立為皇太子。
少寬容,好儒術,顯宗器重之。
注'一'諡法曰:“溫克令儀曰章。”伏侯古今注曰:“炟之字曰著,音丁達反。”
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位,年十九。尊皇后曰皇太后。
壬戌,葬孝明皇帝於顯節陵。'一'
注'一'帝王紀曰:“顯節陵方三百步,高八丈。其地故富壽亭也,西北去洛陽三十七里。”
冬十月丁未,大赦天下。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慾佔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詔曰:“朕以眇身,託於王侯之上,統理萬機,懼失厥中,兢兢業業,未知所濟。深惟守文之主,必建師傅之官。詩不云乎:‘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一'行太尉事節鄉侯□三世在位,為國元老;'二'司空融'三'典職六年,勤勞不怠。其以□為太傅,融為太尉,並錄尚書事。'四'‘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小雅之所傷也。'五'‘予違汝弼,汝無面從’,'六'股肱之正義也。髃後百僚勉思厥職,各貢忠誠,以輔不逮。申□四方,稱朕意焉。”
注'一'詩大雅也。鄭玄雲:“愆,過也。率,循也。由,用也。言成王之令德,不過誤,不違失,皆循用舊典文章,謂周公之禮法。”
注'二'趙□,光武時為太尉,明帝時行太尉事,故曰三代在位。元,長也。詩曰:“方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