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2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君臣並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設不遭王莽,而國嗣無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繼統者,安得復顧私親,違禮制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後祖,不敢私親,故為父立廟,獨髃臣侍祠。

臣愚謂宜除今親廟,以則二帝舊典,願下有司博採其議。”詔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竇融議:“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親廟,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可親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別為南頓君立皇考廟。其祭上至舂陵節侯,髃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親親之恩。”帝從之。是時宗廟未備,自元帝以上,祭於洛陽高廟,成帝以下,祠於長安高廟,其南頓四世,隨所在而祭焉。

注'一'過三以至於四也。

注'二'南頓令欽即光武之父。舂陵侯買,光武高祖也。

注'三'大宗謂元帝也。據代相承,高祖至元帝八代,光武即高帝九代孫,以代數相推,故繼體元帝,故曰“既事大宗”。

下又云“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又曰“自元帝以上祭於洛陽,成帝以下祭於長安”,其義明矣。降其私親,謂舂陵已下不別序昭穆。

明年,純代朱浮為太僕。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在位慕曹參之夡,務於無為,'一'選闢掾史,皆知名大儒。明年,上穿陽渠,引洛水為漕,'二'百姓得其利。

注'一'曹參,惠帝時代蕭何為相國,遵蕭何法,無所變更。

注'二'上音時丈反。陽渠在洛陽城南。

二十六年,詔純曰:“禘、祫之祭,不行已久矣。‘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一'宜據經典,詳為其制。”純奏曰:“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毀廟及未毀廟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二'漢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祭。

元始五年,諸王公列侯廟會,始為禘祭。'三'又前十八年親倖長安,亦行此禮。

'四'禮說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禘之為言諦,諦定昭穆尊卑之義也。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陽氣在上,陰氣在下,'五'故正尊卑之義也。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穀成孰,物備禮成,故合聚飲食也。斯典之廢,於茲八年,'六'謂可如禮施行,以時定議。”帝從之,自是禘、祫遂定。

注'一'論語載宰我之言也。

注'二'周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又公羊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合祭柰何?

毀廟主陳於太祖,未毀主皆升,合食於太祖,五年而再殷祭。”注云:“殷,盛也。謂三年祫,五年禘也。”

注'三'臣賢案:平帝元始五年春,祫祭明堂,諸侯王列侯宗室助祭,賜爵金帛。

今純及司馬彪書並雲“禘祭”,蓋禘、祫俱是大祭,名可通也。

注'四'續漢書曰:“十八年上幸長安,詔太常行禘禮於高廟,序昭穆。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

注'五'四月乾卦用事,故言陽氣在上也。

注'六'自十八年至此。

時南單于及烏桓來降,邊境無事,百姓新去兵革,歲仍有年,家給人足。'一'

純以聖王之建辟雍,所以崇尊禮義,既富而教者也。'二'乃案七經讖、明堂圖、'三'河閒古辟雍記、孝武太山明堂制度,'四'及平帝時議,'五'欲具奏之。未及上,會博士桓榮上言宜立辟雍、明堂,章下三公、太常,而純議同榮,帝乃許之。

注'一'仍,頻也。

注'二'論語曰“子適恚В�階悠汀W釉唬骸��釉眨 �階釉唬骸�仁�櫻�趾渭友桑俊�唬骸�恢�!��雀灰櫻�趾渭友桑俊�唬骸�討��幣病�

注'三'讖,驗也。解見光武紀。七經謂詩、書、禮、樂、易、春秋及論語也。

注'四'武帝時,河閒獻王德獻雅樂,對三雍宮,有其書記也。又武帝封太山,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明堂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水環宮垣,為複道,上有樓也。

注'五'平帝時起明堂,徵天下通一蓺以上皆議於公車也。

三十年,純奏上宜封禪,曰:“自古受命而帝,治世之隆,必有封禪,以告成功焉。'一'樂動聲儀曰:‘以雅治人,風成於頌。’'二'有周之盛,成康之閒,郊配封禪,皆可見也。書曰‘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擔��*’,則封禪之義也。臣伏見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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