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3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京兆長安人也。父尚,成帝時至少府;哀帝立,以不附董賢,違忤抵罪。弘少而溫順,哀平閒作侍中,王莽時為共工。'一'赤眉入長安,遣使徵弘,逼迫不得已,行至渭橋,自投於水,家人救得出,因佯死獲免。

注'一'王莽改少府曰共工。

光武即位,徵拜太中大夫。建武二年,代王梁為大司空,封栒邑侯。'一'所得租奉分贍九族,家無資產,以清行致稱。徙封宣平侯。

注'一'栒音恂。

帝嘗問弘通博之士,弘乃薦沛國桓譚才學洽聞,幾能及楊雄﹑劉向父子。'一'

於是召譚拜議郎﹑給事中。帝每燕,輒令鼓琴,好其繁聲。弘聞之不悅,悔於薦舉,伺譚內出,正朝服坐府上,遣吏召之。譚至,不與席而讓之曰:“吾所以薦子者,欲令輔國家以道德也,而今數進鄭聲以亂雅頌,非忠正者也。'二'能自改邪?將令相舉以法乎?”譚頓首辭謝,良久乃遣之。後大會髃臣,帝使譚鼓琴,譚見弘,失其常度。帝怪而問之。弘乃離席免冠謝曰:“臣所以薦桓譚者,望能以忠正導主,而令朝廷耽悅鄭聲,臣之罪也。”帝改容謝,使反服,其後遂不復令譚給事中。弘推進賢士馮翊﹑桓梁三十餘人,或相及為公卿者。'三'

注'一'幾音祈。洽,浹洽也。幾,近也。前書班固曰,谷永經書,泛為疏達,不能浹洽如劉向父子及楊雄也。故弘引焉。

注'二'論語孔子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史記曰“鄭音好濫淫志”也。

注'三'及猶繼也。

弘當燕見,御坐新屏風,圖畫列女,帝數顧視之。弘正容言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帝即為徹之。笑謂弘曰:“聞義則服,可乎?”對曰:“陛下進德,臣不勝其喜。”

時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與共論朝臣,微觀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髃臣莫及。”帝曰:“方且圖之。”後弘被引見,帝令主坐屏風後,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帝顧謂主曰:“事不諧矣。”

弘在位五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歸第。'一'數年卒,無子,國除。

注'一'言無罪狀可據。

弘弟嵩,以剛強孝烈著名,官至河南尹。嵩子由,*(章)**'元'*和閒為太尉,坐阿黨竇憲,策免歸本郡,自殺。由二子:漢,登。登在儒林傳。

漢字仲和,以經行著名,舉茂才,四遷西河太守。永建元年,為東平相﹑度遼將軍,'一'立名節,以威恩著稱。遷太僕,上病自乞,拜太中大夫,卒。策曰:

“太中大夫宋漢,清修雪白,正直無邪。前在方外,仍統軍實,'二'懷柔異類,莫匪嘉績,戎車載戢,邊人用寧。予錄乃勳,引登九列。因病退讓,守約彌堅,將授三事,未克而終。朝廷螻悼,怛其愴然。詩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三'其令將相大夫會葬,加賜錢十萬,及其在殯,以全素絲羔羊之絜焉。”'四'

注'一'為東平王蒼曾孫端相也。

注'二'仍,頻也。統,領也。軍實謂軍之所資也,左傳曰“隳軍實”。

注'三'大雅江漢之詩也。吉甫美宣王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毛萇注云:“肇,謀也。敏,疾也。戎,大也。功,事也。祉謂福慶。”

注'四'詩國風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蛇。”

退食,減膳也。言卿大夫巳下,皆衣羔羊之裘,縫以素絲,自減膳食,從於公事,行步委蛇自得。

子則,字元矩,為鄢陵令,亦有名夡。拔同郡韋著﹑扶風法真,稱為知人。則子年十歲,與蒼頭共弩射,蒼頭絃斷矢激,誤中之,即死。奴叩頭就誅,則察而恕之。潁川荀爽深以為美,時人亦服焉。

論曰:中興以後,居臺相總權衡多矣,其能以任職取名者,豈非先遠業後小數哉?'一'故惠公造次,急於鄉射之禮;君房入朝,先奏寬大之令。夫器博者無近用,道長者其功遠,蓋志士仁人所為根心者也。'二'君子以之得,固貴矣;

以之失,亦得矣。'三'宋弘止繁聲,戒淫色,其有關雎之風乎!'四'

注'一'遠業謂德禮,小數謂名法也。

注'二'根猶本也。

注'三'以之得,謂行道義而得,固可貴矣。以之失,謂行道義而失,亦為得也。

注'四'詩序曰:“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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