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部分(1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注'三'東觀記曰“良時跪曰:‘門下掾佞諂,明府勿受其觴。盜賊未盡,人庶睏乏。今良曹掾,尚無藳。’望曰:‘議曹惰窳,自無藳,寧足為不家給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賜良鰒魚百枚”也。

時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聞而闢之,署為西曹。蒼甚相敬愛,上疏薦良曰:“臣聞為國所重,必在得人;報恩之義,莫大薦士。竊見臣府西曹掾齊國吳良,資質敦固,公方廉恪,躬儉安貧,白首一節;'一'又治尚書,學通師法,'二'經任博士,行中表儀。宜備宿衛,以輔聖政。臣蒼榮寵絕矣,憂責深大,'三'私慕公叔同升之義,懼於臧文竊位之罪,'四'敢秉愚瞽,犯冒嚴禁。”顯宗以示公卿曰:“前以事見良,鬚髮皓然,衣冠甚偉,夫薦賢助國,宰相之職,蕭何舉韓信,設□而拜,不復考試。'五'今以良為議郎。”

注'一'言雖耆耄,志節不衰。

注'二'東觀記曰:“良習大夏侯尚書。”

注'三'絕猶極也。

注'四'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拔之諡也。文子家臣名僎,操行與文子同,文子乃升進之於公,與之同為大夫。臧文仲,魯大夫臧孫辰也。時柳下惠為士師,文仲知其賢而不進達之,孔子譏之曰:“臧文仲其竊位者歟!知柳下之賢而不與立。”事並見論語也。

注'五'蕭何薦韓信於高祖曰:“陛下必欲爭天下,非信無可與計者。”漢王於是設□場,拜信為大將軍。見前書。

永平中,車駕近出,而信陽侯陰就幹突禁衛,車府令徐匡鉤就車,收御者送獄。

'一'詔書譴匡,匡乃自系。良上言曰:“信陽侯就倚恃外戚,干犯乘輿,無人臣禮,為大不敬。匡執法守正,反下於理,臣恐聖化由是而□。”'二'帝雖赦匡,猶左轉良為即丘長。'三'

後遷司徒長史。'四'每處大議,輒據經典,不希旨偶俗,以徼時譽。'五'後坐事免。復拜議郎,卒於官。

注'一'鉤,留也。

注'二'□,廢也。

注'三'即丘,縣名,屬東海郡,即左氏傳之祝丘也,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東南。

注'四'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中興因之不改。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長史。

注'五'希猶瞻望也。

承宮字少子,'一'琅邪姑幕人也。少孤,年八歲為人牧豕。鄉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經授諸生數百人,宮過息廬下,樂其業,因就聽經,遂請留門下,'二'為諸生拾薪。執苦數年,勤學不倦。'三'經典既明,乃歸家教授。遭天下喪亂,遂將諸生避地漢中,後與妻子之蒙陰山,'四'肆力耕種。禾黍將孰,人有認之者,宮不與計,推之而去,由是顯名。三府更闢,皆不應。'五'

注'一'世本承姓,衛大夫成叔承之後也。

注'二'續漢書曰:“宮過徐子盛,好之,因棄其豬而留聽經。豬主怪其不還,求索得宮,欲笞之。門下生共禁止,因留之。”

注'三'續漢書曰:“宮嚐出行,得虎所殺鹿,持歸,肉分門下,取皮上師,師不受,宮因棄之。人問其故,宮曰:‘既已與人,義不可復取。’”注'四'蒙陰,縣名,屬太山郡,有蒙山,在今沂州新泰縣東南。

注'五'三府謂太尉﹑司徒﹑司空府。

永平中,徵詣公車。車駕臨辟雍,召宮拜博士,遷左中郎將。數納忠言,陳政,論議切箻,朝臣憚其節,名播匈奴。時北單于遣使求得見宮,顯宗□自整飾,宮對曰:“夷狄眩名,非識實者也。臣狀醜,不可以示遠,宜選有威容者。”'一'

帝乃以大鴻臚魏應代之。十七年,拜侍中祭酒。建初元年,卒,肅宗曪嘆,賜以頉地。妻上書乞歸葬鄉里,復賜錢三十萬。'二'

注'一'續漢書曰:“夷狄聞臣虛稱,故欲見臣。臣醜陋形寑,不如選長大有威容者示之也。”

注'二'續漢書曰:“宮子疊,官至濟陰太守。”

鄭均字仲虞,東平任城人也。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一'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

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儘可復得,為吏坐臧,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絜。均好義篤實,養寡嫂孤兒,恩禮敦至。'二'常稱病家廷,不應州郡辟召。郡將欲必致之,使縣令譎將詣門,'三'既至,卒不能屈。均於是客於濮陽。'四'

注'一'東觀記曰:“兄仲,為縣遊徼。”

注'二'東觀記曰:“均失兄,養孤兄子甚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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