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忠等,皆下獄自殺。”不言病卒。
典兄子謙,謙弟溫,相繼為三公。
謙字彥信,初平元年,代黃琬為太尉。獻帝遷都長安,以謙行車騎將軍,為前置。明年病罷。復為司隸校尉。車師王侍子為董卓所愛,數犯法,謙收殺之。
卓大怒,殺都官從事,而素敬憚謙,故不加罪。轉為前將軍,遣擊白波賊,有功,封郫侯。'一'李傕殺司徒王允,復代允為司徒,數月病免,拜尚書令。是年卒,諡曰忠侯。
注'一'郫音盤眉反。
溫字子柔,初為京兆*(郡)*丞,'一'嘆曰:“大丈夫當雄飛,安能雌伏!”遂棄官去。遭歲大飢,散家糧以振窮餓,所活萬餘人。獻帝西遷都,為侍中,同輿輦至長安,封江南亭侯,代楊彪為司空,免,頃之,復為司徒,錄尚書事。
注'一'前書,三輔丞,武帝元鼎四年置,秩六百石。
時李傕與郭汜相攻,傕遂虜掠禁省,劫帝幸北塢,外內隔絕。傕素疑溫不與己同,乃內溫於塢中,又欲移乘輿於黃白城。溫與傕書曰:“公前託為董公報讎,然實屠陷王城,殺戮大臣,天下不可家見而戶說也。今與郭汜爭睚眥之隙,以成千鈞之讎,'一'人在塗炭,各不聊生。曾不改悟,遂成禍亂。朝廷仍下明詔,欲令和解。上命不行,威澤日損。而復欲移轉乘輿,更幸非所,此誠老夫所不達也。
於易,一為過,再為涉,三而弗改,滅其頂,兇。'二'不如早共和解,引軍還屯,上安萬乘,下全人民,豈不幸甚。”傕大怒,欲遣人殺溫。*(董卓)**'李傕'*從弟應,溫故掾也,諫之數日,乃獲免。
注'一'睚眥,解見竇融傳。三十斤為鈞,言其重。
注'二'滅,沒也。周易大過上六曰:“過涉滅頂,兇。”王弼曰:“處大過之極,過之甚者也。涉難過甚,故至於滅頂,兇也。”
溫從車駕都許。建安十三年,以闢司空曹操子丕為掾,操怒,奏溫闢*(忠)*臣子弟,選舉不實,免官。是歲卒,年七十二。
贊曰:宣、鄭、二王,奉身清方。杜林據古,張湛矜莊。典以義黜,'一'宮由德揚。大儀鵠髮,見表憲王。'二'少卿志仕,終乘高箱。
注'一'謂棄郡奔喪,以租贖罪也。
注'二'鵠髮,白髮。
校勘記
九二七頁四行常稱疾不仕按:汲本“稱疾”作“寢疾”。
九二七頁一一行以喻*(類)**'煩'*雜也據汲本、殿本改。
九二八頁一行即賜布帛帳帷什物按:刊誤謂“帳帷”當作“帷帳”,註文先解帷,後解帳,是其次矣。
九二八頁二行帝敏惜之刊誤謂“敏”當作“愍”。今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敏與閔古字通。又謂前書人表“宋愍公”,徐幹中論作“敏公”,是敏亦與愍通,皆不須改字。
九二八頁一三行家人有嚴君*'焉'*據汲本、殿本補。
九三一頁八行更始時遵為大司馬*'護軍'*據聚珍本東觀記補,與前書陳遵傳合。
九三一頁一0行上麥*(一)**'二'*千斛據汲本、殿本改。
九三二頁一二行王莽時寑病不仕按:殿本“寑”作“稱”。
九三三頁一一行遣使者問良所苦疾按:汲本、殿本“苦疾”作“疾苦”。
九三五頁一四行不畏乎天不媿乎人按:汲本、殿本兩“乎”字並作“於”。
九三五頁一五行以為持書平按:刊誤謂案文多一“平”字。蓋舊作“治書”,讀者以平音治字,章懷已改作“持”,後人又妄留“平”字也。
九三七頁一行雖遭難困按:汲本、殿本“難”作“艱”。
九三七頁八行后稷近周人戶知之又據以興基由其祚汲本、殿本“戶”作“所”。
按:校補謂原文作“后稷近周,民戶知之。世據以興,基由其祚”,東觀記及續志注所引並同。“戶”作“所”,乃字之鬥。“民”改“人”,“世”改“又”,則避太宗諱也。
九三九頁二行*(若)**'苦'*以車重據校補改,與東觀記合。
九三九頁一一行人之所助者*(順)**'信'*據易繫辭改。
九四0頁一行天之所助者*(信)**'順'*人之所助者*(順)**'信'*據易繫辭改。
九四0頁九行陳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六帖引東觀記“洮”皆作“兆”。
九四一頁一一行遷字子廬集解引何焯說,謂漢官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