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王臣之烈。'四'及其理楚獄,未嘗鞫人於臧罪,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五'子孫之盛,不亦宜乎?'六'
注'一'丞相陳平為高祖謀臣,出六奇,嘆曰:“我多陰謀,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以吾多陰謀禍也。”其後曾孫掌以恚�鍁灼莨蟠錚�傅眯�猓��詹壞靡病�
注'二'武帝末,戾太子巫蠱事起,邴吉為廷尉監。時宣帝年二歲,坐太子事系。
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詔獄,系者亡輕重一切皆殺之。內者令郭穰至郡邸獄,吉閉門扞拒曰:“它人無辜猶不可,況親曾孫乎?”
穰不得入,還以聞。上曰:“天使之也。”因大赦天下。曾孫賴吉得立。宣帝立,吉為丞相,未及封而病。上憂吉不起,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後吉病癒,封博陽侯。薨,子顯嗣。甘露中,削爵為關內侯。至孫昌,復封博陽侯。傳子至孫,王莽敗乃絕。
注'三'乃情猶竭情也。
注'四'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烈,業也。
注'五'爾雅曰:“覃,延也。”
注'六'此論並華嶠之詞也。
張酺字孟侯,汝南細陽人,趙王張敖之後也。'一'敖子壽,封細陽之池陽鄉,後廢,因家焉。
注'一'敖父耳,自楚降漢,高祖封為趙王。敖嗣,後有罪,廢為宣平侯。
酺少從祖父充受尚書,能傳其業。'一'又事太常桓榮。勤力不怠,聚徒以百數。
永平九年,顯宗為四姓小侯開學於南宮,'二'置五經師。酺以尚書教授,數講於御前。以論難當意,除為郎,賜車馬衣裳,遂令入授皇太子。
注'一'東觀記曰:“充與光武同門學,光武即位,求問充,充已死。”
注'二'小侯,解見明紀也。
酺為人質直,守經義,每侍講閒隙,數有匡正之辭,以嚴見憚。'一'及肅宗即位,擢酺為侍中、虎賁中郎將。數月,出為東郡太守。酺自以嘗經親近,未悟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