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部分(3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殿本改。

一六0四頁八行斂天下之財按:“天”下原脫“下”字,徑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0五頁六行叛羌千餘騎徙敦煌來鈔郡界按:刊誤謂案文“徙”當作“從”。

一六0五頁一三行*(宜升)**'鬥'*歷改憲*'宜'*行先王至德要道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升”當作“鬥”,見春秋保乾圖。校補謂案續志律歷中篇論歷,凡三引保乾圖讖文,皆作“三百年鬥歷改憲”。所謂鬥歷者,即古法冬至日在建星,建星謂北斗也。歲十二月以配天之十二辰,取斗杓所指為驗,閏月無中氣,則北斗邪指兩辰之閒,以定四時而成歲。漢興迄章帝,改用四分曆,適當三百年,已應鬥歷改憲之讖矣。輔本謂漢更有四百年之難,其數即起於三百年改憲之閒,宜豫修省,以銷其禍,則注引耆舊傳“宜”字,並當在“鬥歷改憲”下也。今據改。

一六0六頁一行上檄章救酺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上移下曰檄,此止可言上章耳,不應有“檄”字,明衍。

一六0六頁四行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士汲本“一經”作“五經”。惠校本作“一經”,惠所據乃北宋本也。集解引周壽昌說,謂據王氏玉海引此,作“文帝始置一經博士”,殆宋本此書有作“一經”者,非“五經”也。今按:證以章懷注,則作“五經”為合,作“一經”者,殆後人以文帝未嘗於五經篃置博士而改之耳。

一六0七頁一一行行部四十二縣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郡國志汝南郡領三十七城,此雲“四十二”,未詳。

一六0七頁一四行奉少為上計吏按:刊誤謂“吏”當作“史”。

一六0八頁一六行富*(臣)**'辰'*諫曰據汲本改。

一六0九頁一行喪婦之長女不娶為其不受命也按:李慈銘謂“喪婦”當作“喪父”。今韓詩外傳無此文。何氏公羊莊二十七年解詁與此略同,惟“為其不受命也”作“無教戒也”。大戴禮本命篇又小異。

一六0九頁三行數萬言按:汲本作“數十萬言”。

一六0九頁六行謝承書*(曰)*應氏譜並雲字仲遠據刊誤刪。

一六0九頁六行漢官儀又作*'仲'*瑗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一一頁四行夫時化則刑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漢書刑法志“治則刑重,亂則刑輕”。此傳及注中“化”字本是“治”字,唐人諱治,故章懷注範史,多改“治”為“理”,亦有改為“化”者,“世”皆改為“代”,亦有改為“時”者,此傳下文“時輕時重”是也。

一六一二頁八行顧由是無計慮耳按:汲本、殿本“由無”作“無由”。

一六一二頁一四行故膠*(東)**'西'*相董仲舒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膠東”當作“膠西”。今據改。

一六一三頁六行斯文之族按:汲本“族”作“俗”。

一六一四頁一一行惟*(萃)**'悴'*古字通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一四頁一五行釋時俗嫌疑按:汲本“釋”作“識”。

一六一四頁一六行皆傳於時按:“於”原作“乎”,徑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一五頁一行弟子��矗涸�菊�募白ⅰ矮‘”字皆鬥“椬”,各本不誤,徑改正。

一六一五頁二行��值絡靄矗涸�凇扮觥弊鰲啊酢保�醪懷勺鄭�菁潮盡⒌畋揪陡惱��

一六一六頁一五行謂遵依常轍按:“謂”原鬥“論”,“劶”原鬥“徹”,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一七頁一行不食烏喙按:“喙”原鬥“啄”,徑據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一六一七頁六行令容駟馬蓋車按:“令”原鬥“今”,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一七頁一三行子鉨按:汲本、殿本“鉨”作“雋”。

一六一八頁三行在事二年按:汲本、殿本“二”作“三”。

一六一八頁七行尚書令陳蕃任事則化按:御覽四二七、四五二引,“化”並作“治”,此亦避唐諱改。

一六一八頁八行昔朱雲廷折欄檻按:刊誤謂案文“廷”下少“爭”字。

一六一九頁二行河南尹鄧萬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鑑作“鄧萬世”,本書鄧後、陳蕃傳引並作“鄧萬世”。又引惠棟說,謂唐諱“世”,故削之,猶“韓擒虎”為“韓擒”也。

一六一九頁七行爵人必甄其德按:“必”原鬥“以”,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二0頁四行出入驕恣按:“驕”原鬥“嬌”,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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