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部分(1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後祖,為父立廟於奉明,曰皇考廟,獨髃臣侍祠。願下有司議先帝四廟當代親廟者及皇考廟事。”下公卿、博士、議郎。大司徒涉等議:“宜奉所代,立平帝、哀帝、成帝、元帝廟,代今親廟。兄弟以下,使有司祠。宜為南頓君立皇考廟,祭上至舂陵節侯,髃臣奉祠。”

時議有異,不著。上可涉等議,詔曰:“以宗廟處所未定,且祫祭高廟。其成、哀、平且祠祭長安故高廟。其南陽舂陵歲時各且因故園廟祭祀。'二'園廟去太守治所遠者,在所令長行太守事侍祠。'三'

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號曰中宗。”於是雒陽高廟四時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其西廟成、哀、平三帝主,四時祭於故高廟。東廟京兆尹侍祠,冠衣車服如太常祠陵廟之禮。南頓君以上至節侯,皆就園廟。南頓君稱皇考廟,鉅鹿都尉稱皇祖考廟,鬱林太守稱皇曾祖考廟,節侯稱皇高祖考廟,在所郡縣侍祠。

注'一'漢舊儀曰:“故孝武廟。”古今注曰:“於雒陽校官立之。”

注'二'古今注曰:“建武十八年七月,使中郎將耿遵治皇祖廟舊廬稻田。”

注'三'如淳曰:“宗廟在章陵,南陽太守稱使者往祭。不使侯王祭者,諸侯不得祖天子,凡臨祭宗廟,皆為侍祠。”

二十六年,有詔問張純,禘祫之禮不施行幾年。純奏:“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太祖;五年再殷祭。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元始五年,始行禘禮。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父子不併坐,而孫從王父。'一'禘之為言諦。諦諟昭穆,尊卑之義。以夏四月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祫以冬十月,五穀成熟,故骨肉合飲食。祖宗廟未定,且合祭。今宜以時定。”語在純傳。上難復立廟,遂以合祭高廟為常。後以三年冬祫五年夏禘之時,但就陳祭毀廟主而已,謂之殷。太祖東面,惠、文、武、元帝為昭,景、宣帝為穆。惠、景、昭三帝非殷祭時不祭。'二'光武皇帝崩,明帝即位,以光武帝撥亂中興,更為起廟,尊號曰世祖廟。'三'以元帝於光武為穆,故雖非宗,不毀也。後遂為常。

注'一'決疑要注曰:“凡昭穆,父南面,故曰昭。昭,明也。子北面,故曰穆。

穆,順也。始祖特於北,其後以次夾始祖而南,昭在西,穆在東,相對。”

注'二'漢舊儀曰:“宗廟三年大祫祭,子孫諸帝以昭穆坐於高廟,諸隳廟神皆合食,設左右坐。高祖南面,幄繡帳,望堂上西北隅。帳中坐長一丈,廣六尺,繡絪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曲幾,黃金扣器。高後右坐,亦幄帳,漤六寸。

白銀扣器。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後。俎餘委肉積於前數千斤,名曰*(惟)**'堆'*俎。子為昭,孫為穆。昭西面,曲屏風,穆東面,皆曲幾,如高祖。饌陳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法。太常導皇帝入北門。髃臣陪者,皆舉手班闢抑首伏。大鴻臚、大行令、九儐傳曰:‘起。’復位。*(而)*皇帝上堂盥,侍中以巾奉觶酒從。帝進拜謁。贊饗曰:‘嗣曾孫皇帝敬再拜。’前上酒。

漤行,至昭穆之坐次上酒。子為昭,孫為穆,各父子相對也。畢,漤西面坐,坐如乘輿坐。贊饗奉高祖賜壽,皇帝起再拜,即席以太牢之左辨賜皇帝,如祠。

其夜半入行禮,平明上九潖,畢,髃臣皆拜,因賜胙。皇帝出,即更衣*(中)**'巾'*,詔罷,當從者奉承。”丁孚漢儀有桓帝祠恭懷皇后祝文曰:“孝曾孫皇帝志,使有司臣太常撫,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墮其身,一不寧。敢用絜牲一元大武,柔毛剛鬣,商祭明視,薌萁嘉薦,普淖鹹鹺,豐本明粢,醪用薦酎,事於恭懷皇后。尚饗。”嘏辭賜皇帝福:“恭懷皇后命工祝承致多福無疆於爾孝曾孫皇帝,使爾受祿於天,宜稼于田,眉壽萬年。介爾景福,俾守爾民,勿替引之。”太常再拜,太牢左辨以致皇帝。

注'三'蔡邕表志曰:“孝明立世祖廟,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義,後嗣遵儉,不復改立,皆藏主其中。聖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執事之吏,下至學士,莫能知其所以兩廟之意,誠宜具錄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詔書,下宗廟儀及齋令,宜入郊祀志,永為典式。”東觀書曰:“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議世祖廟登歌八佾舞*(功)*名。東平王蒼議,以為‘漢制舊典,宗廟各奏其樂,不皆相襲,以明功德。秦為無道,殘賊百姓,高皇帝受命誅暴,元元各得其所,萬國鹹熙,作武德之舞。孝文皇帝躬行節儉,除誹謗,去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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