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者。案:茂自有傳也。
樊曄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與光武少遊舊。建武初,徵為侍御史,遷河東都尉,引見雲臺。初,光武微時,嘗以事拘於新野,曄為市吏,饋餌一笥,'一'
帝德之不忘,仍賜曄御食,及乘輿服物。因戲之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
曄頓首辭謝。及至郡,誅討大姓馬適匡等。'二'盜賊清,吏人畏之。數年,遷楊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視事十餘年,坐法左轉軹長。'三'
注'一'蒼頡篇曰:“饋,饟也。”說文曰:“餌,餅也。笥,竹器也。”
注'二'馬適,姓也。前書有馬適建。俗本“匡”上有“王”字者,誤也。
注'三'軹,縣,屬河*(南)**'內'*郡,故城在今洛州濟源縣東南也。
隗囂滅後,隴右不安,乃拜曄為天水太守。政嚴猛,好申韓法,'一'善惡立斷。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遺。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涼州為之歌曰:“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二'寧見乳虎穴,'三'不入冀府寺。'四'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注'一'申不害、韓非之法也。
注'二'勤力之子。
注'三'乳,產也。猛獸產乳護其子,則搏噬過常,故以喻也。諸本“穴”字或作“六”,誤也。
注'四'冀,天水縣也。
永平中,顯宗追思曄在天水時政能,以為後人莫之及,詔賜家錢百萬。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內懷人也。五世二千石。章習嚴氏春秋,'一'經明教授,歷州郡吏。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東曹屬,數從征伐。
注'一'宣帝時博士嚴彭祖也。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一'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於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章到,乃設饗會,而延謁綱。綱帶文□,被羽衣,'二'
從士百餘人來到。章與對燕飲,有頃,手□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注'一'陽平,縣,屬東郡,故城今魏州莘縣也。
注'二'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