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遼將軍,以衛南單于觽新降有二心者,後數有不安,遂為常守。'一'
注'一'應劭漢官儀曰:“度遼將軍,孝武皇帝初用範明友。明帝*(十)**'永平'*八年,行度遼將軍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銀印青綬,秩二千石。長史、司馬六百石。”東觀書雲司馬二人。
校勘記
三五五五頁一二行劉千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劉千秋即劉珍。文苑傳雲珍字秋孫,疑傳誤。
三五五六頁四行乃欲以*(漢)**'漸'*次述漢事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星衍輯漢官解詁,“以漢”作“以漸”,是。今據改。
三五五六頁六行為作詁解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詁解”作“解詁”。
三五五六頁一六行已語之適按:“語”當作“諾”,已諾猶言然否或許與不許也。
今賈誼新書傅職篇正作“不知已諾之適”。大戴禮作“不知已諾之正”。汲本、殿本作“言語之道”,乃後人臆改。
三五五七頁六行自是而闕按:“自是而”下有闕文。孫星衍校輯漢官儀,此“闕”字代之以□,雲今本本作“闕”,乃校者所記,而後來誤入正文也。今據孫校,“闕”字用小一號字排。
三五五八頁二行說菀曰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菀苑通。
三五五八頁五行元狩六年罷太尉按:校補謂案前書百官公卿表,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漢官儀誤也。又按:下文“官候”應作“候官”,見前三五二一頁。
三五五八頁七行明帝以*'為'*司馬司空府*'已榮'*欲*(復)*更*'治'*太尉府據御覽卷二百七職官部五引補刪。
三五五八頁九行員職既少自足相受按:汲本、殿本“受”作“容”,孫輯本同。
御覽“既”作“鮮”,“受”作“授”。
三五五八頁九行即*'見'*聽許據御覽補。
三五五八頁一0行*'帝'*臨辟雍據御覽補。
三五五八頁一0行而太尉*'府'*獨卑陋*(雲)*按:汲本、殿本“太尉”下有“府”字,“卑陋”下無“雲”字,孫輯本同,御覽同。今據以補刪。
三五五九頁一一行世祖以幽幷州兵騎定天下按:竇憲傳注引作“光武中興,以幽、冀、幷州兵騎克定天下”。
三五六0頁三行有官騎三十人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作“二十二人”。今按:
孫雲輯自續漢志補註,則所據本不同。
三五六0頁一四行縣囊捉撮集解引惠棟說,謂“捉”當作“括”,淮南子“燭營指天”,高誘注“燭營讀曰括撮,傴僂之象,喻容悅之臣”。
三五六0頁一四行其與申屠須責鄧通校補引陳景雲說,謂“須”當作“顯”,或作“頓”。按:黃山雲當據嘉傳作“坐責”為是,不必於字之形似求之。
三五六一頁二行郡國守長史上計按:孫星衍輯漢舊儀“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一頁二行遣公出庭按:孫輯漢舊儀“公”作“君侯”,“出”下有“坐”字。
三五六一頁二行記室掾史按:孫輯漢舊儀“史”作“吏”。
三五六一頁三行丞史歸告二千石按:孫輯漢舊儀“史”上有“長”字。
三五六一頁四行無煩撓奪民時按:孫輯漢舊儀“撓”作“擾”。
三五六一頁五行今日公卿以下按:孫輯漢舊儀無“今日”二字。
三五六一頁五行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按:孫輯漢舊儀“奢”上有“今俗”二字,“以”上有“日”守,“身”上有“務以”二字。
三五六一頁五行請謹以法汲本、殿本“謹”作“諭”。按:孫輯漢舊儀亦作“諭”,雲本作“謹”,從續漢志補註引改。
三五六一頁六行無飾廚養按:孫輯漢舊儀作“無飾廚傳增養食”。
三五六一頁六行又更過度按:孫輯漢舊儀作“或更尤過度”。
三五六一頁六行長吏以*'聞'*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六一頁七行牆垣阤壞不治孫輯漢舊儀“不”作“所”。按:如依孫輯本改“不”為“所”,則“所治”二字應連下讀。
三五六一頁七行無辦護者汲本、殿本“辦”作“辨”。按:孫輯本作“辦”。
三五六一頁七行不勝任按:孫輯漢舊儀“勝”作“稱”。
三五六一頁七行歸告二千石聽按:孫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