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部分(3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又若霖潦,別駕使祈晴,應時便霽。前後證驗非一,不能遍舉。(出《報應記》)

唐朝的呂文展,開元三年任閬中縣丞。愛好佛經。更專心誦讀金剛經,達三萬多遍,特別有靈驗。年齡已經老了,三顆牙一齊脫落。就唸真經懇切請求。結果牙長得象以前一樣。

在閬中時,連年大旱,刺吏劉浚命令祈雨,他只念了一遍經書,就下了大雨。又一次苦於雨大水澇,別駕讓他祈求天晴,結果立刻便雨停天晴,前後驗證了不只一次,不能一一列舉。

長安縣繫囚

唐長安縣死囚,入獄後四十餘日,誦金剛經不輟口。臨決脫枷,枷頭放光,長數十丈,照耀一縣。縣令奏聞,玄宗遂釋其罪。(出《廣異記》)

唐朝長安縣犯死罪的囚犯,入獄後四十多天,誦金剛經而不停口,等臨到處決時枷鎖自己脫落,枷鎖頭放出光,長達幾十丈,照耀著整個縣城。縣令上奏皇上,玄宗就下令免除他的刑罰。

李 虛

唐開元十五年,有敕天下村坊佛堂;小者並拆除,功德移入側近佛寺;堂大者,皆令閉封。天下不信之徒,並望風毀拆,雖大屋大像,亦殘毀之。敕到豫州,新息令李虛嗜酒倔強,行事違戾,方醉而州符至,仍限三日報。虛見大怒,便約胥正,界內毀拆者死。於是一界並全。虛為人,好殺愎戾,行必違道,當時非惜佛宇也,但以忿限故全之,全之亦不以介意。歲餘,虛病,數日死。時正暑月,隔宿即斂。明日將殯,母與子繞棺哭之。夜久哭止,聞棺中若指爪戛棺聲。初疑鼠,未之悟也。斯須增甚,妻子驚走。母獨不去,命開棺。左右曰:“暑月恐壞。”母怒,促開之,而虛生矣。身頗瘡爛,於是浴而將養之,月餘平復。虛曰:初為兩卒拘至王前,王不在,見階前典吏,乃新息吏也,亡經年矣。見虛拜問曰:“長官何得來?”虛曰:“適被錄而至。”吏曰:“長官平生,唯以殺害為心,不知罪福,今當受報,將若之何!”虛聞懼,請救之。吏曰:“去歲拆佛堂,長官界內獨全,此功德彌大。

長官雖死,亦不合此間追攝。少間王問,更勿多言,但以此對。“虛方憶之,頃王坐。主者引虛見王,王曰:”索李明府善惡簿來。“即有人持一通案至,大合抱,有二青衣童子亦隧文案。王命啟牘唱罪,階吏讀曰:”專好割羊腳。“吏曰:”合杖一百,仍割其身肉百斤。“王曰:”可令割其肉。“虛曰:”去歲有敕拆佛堂,毀佛像,虛界內獨存之,此功德可折罪否?“王驚曰:”審有此否?“吏曰:”無“。新息吏進曰:”有福簿在天堂,可檢之。“王曰:”促檢,“殿前垣南有樓數間,吏登樓檢之,未至。有二僧來至殿前,王問師何所有,一答曰:”常誦金剛經。“一曰:”常讀金剛經。“王起合掌曰:”請法師登階。“王座之後,有二高座,右金左銀,王請誦者坐金座,讀者坐銀座。坐訖開經,王合掌聽之。誦讀將畢,忽有五色雲至金座前,紫雲至銀座前,二僧乘雲飛去,空中遂滅。王謂階下人曰:”見二僧乎?皆生天矣!“於是吏檢善簿至,唯一紙,因讀曰:”去歲敕拆佛堂,新息一縣獨全,合折一生中罪,延年三十,仍生善道。“言畢,罪簿軸中火出,焚燒之盡。

王曰:“放李明府歸。”仍敕兩吏送出城南門,見夾道並高樓大屋,男女雜坐,樂飲笙歌。

虛好絲竹,見而悅之。兩吏謂曰:“急過此無顧,顧當有損。”虛見飲處,意不能忍行,佇立觀之。店中人呼曰:“來”。吏曰:“此非善處,既不相取信,可任去。”虛未悟,至飲處,人皆起,就坐,奏絲竹,酒至,虛酬酢畢,將飲之,乃一杯糞汁也,臭穢特甚。虛不肯飲,即有牛頭獄卒,出於床下,以叉刺之,洞胸,虛遽連飲數杯,乃出。吏引虛南,入荒田小徑中,遙見一燈炯然,燈旁有大坑,昏黑不見底,二吏推墮之,遂蘇。李虛素性兇頑,不知罪福,而被酒違戾,以全佛堂,明非己之本心也。然猶身得生天,火焚罪簿,獲福若此,非為善之報乎!與夫日夜精勤,孜孜為善,既持僧律,常行佛言,而不離生死,未之有也。

(出《紀聞》)

唐玄宗開元十五年,皇帝下令天下的村坊佛堂:小的全部拆除,功德移記到附近的佛寺裡。佛堂大的,都令其關閉。天下不信佛的人,都聞風而動紛紛拆毀佛堂,即使是大廟和大佛像,也被拆毀。命令到了豫州,新息縣令李虛嗜好喝酒性格倔強。做事暴戾,正喝醉酒而州符送到了,仍然限三天執行上報。李虛看見大怒。就告訴手下官吏,界內有敢拆毀佛堂的人處死。因此一縣之內的佛堂保全無損。李虛為人,好殺而剛愎暴戾,做事一定違背常理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