頃歲制時,為燈燼燒破,半臂帶猶在其家,遂以李文敏遭寇之事說之。此子罷舉,徑歸問母,具以其事對,乃白官。官乃擒都虞候,系而詰之,所佔一詞不謬,乃誅之。而給其物力,令歸渭南焉。(出《聞奇錄》)
唐朝的李文敏,被選派作廣州錄事參軍,上任時剛要到達州府,遇到強盜被殺害了,屍體沉到江裡,他的妻子崔氏也被強盜抓去。李文敏有個兒子才五歲,隨著母親。賊寇就是廣州的都虞候。文敏的兒子漸漸長大了,就讓他習誦明經(唐代的一個考試科目)。他很聰明英俊。這一年到京城趕考,沒有考中,就去了華州。走到渭南縣以東的時候,他騎的馬受驚狂奔控制不住。到了晚上,進了一個小村莊,就住在了這個莊裡,文敏的兒子穿著一件半袖的天淨紗汗衫,房東老太太看見就說:“這件衣服好象當年夫人送李郎在路上穿的衣服,你長得象李郎,又象他的小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