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的妻子和孩子怎麼樣了,還平安嗎?”竇某說,“他們都借住在韓城的寺廟裡快半年了。”劉溉說,“你回人間後,替我問候他們吧。我在陰間受盡了折磨,常常思念妻子和孩子,像胳膊忘不了兩腿一樣。陰陽兩界生離死別的悲痛,真是苦不堪言啊!”臨分手時,劉溉說,“我贈你一首詩吧:‘冥路杳杳人不知,不用苦說使人悲。喜得逢君傳家信,後會茫茫何處期!’”說罷又哭了起來。竇某告別了劉溉,走了不到十多里時,忽然聽見一陣很響亮的鐘聲,嚇了一跳,就甦醒過來了。竇某是師錫的本家哥哥,他的外甥崔氏的兒子,常常向人說起竇某遊陰間這件事。
朱 同
朱同者,年十五時,其父為癭陶令。暇日出門,忽見素所識里正二人云,判官令追。倉卒隨去。出癭陶城,行可五十里,見十餘人臨河飲酒。二里正併入廳(“廳”原作“匡”,據明抄本改。)坐,立同於後。同大忿怒,罵曰:“何物里正,敢作如此事?”里正雲:“郎君已死,何故猶作生時氣色?”同悲淚久之。俄而坐者散去,同復隨行。行至一城,城門尚閉,不得入。里正又與十餘輩共食,雖命同坐,而不得食。須臾城開,內判官出。里正拜謁道左,以狀引同過判官,判官問里正引同入城。立衙門,尚盤桓,未有所適。忽聞傳語云:“主簿退食。”尋有一青衫人,從門中出,曳履徐行,從者數四。其人見同識之,因問:“朱家郎君,何得至此?”同初不識,無以敘展。主簿雲:“曾與賢尊連官,情好甚篤。”遂領同至判官,與極言相救。久之,判官雲:“此兒算亦未盡,當相為放去。”乃令向前二里正送還。同拜辭欲出,主簿又喚,書其臂作主簿名,以印印之。戒曰:“若被拘留,當以示之。”同既出城,忽見其祖父奴,下馬再拜雲:“翁知郎君得還,故令將馬送至宅。”同便上馬,可行五十里,至一店。奴及里正,請同下馬,從店中過。店中悉是大鑊煮人,人熟,乃將出几上,裁割賣之。如是數十按,交關者甚眾。其人見同,各欲烹煮。同以臂印示之,得免。前出店門,復見里正奴馬等。行五十里,又至店。累度二店,店中皆持叉竿弓矢,欲來殺同。以臂印示之,得全。久之,方至癭陶城外。里正令同下馬,雲:“遠路疲極,不復更能入城。兼求還書與主簿。雲,送至宅訖。同依其言,與書畢,各拜辭去。同還,獨行入城,未得至宅,從孔子廟堂前過,因入廨歇。見堂前西樹下,有人自縊,心並不懼。力(出《史傳》,明抄本此處空一行,應有缺文。)
朱同的父親是癭陶縣令,他十五歲時,有一天無事出門玩,忽然看見平時很熟的兩個當里正的人跑來說,“判官讓我們帶你去。”朱同就慌忙地跟著走。出了癭陶城,走了約五十里,看見十幾個人在河邊喝酒。兩個里正過去坐在正坐上和他們一塊喝酒,讓朱同站在他們身後瞅著。朱同大怒罵道,“你們這兩個里正真不是東西,怎麼敢這樣對待我?!”里正說,“你已經死了,何必還像你活著時仗著你爹是縣令呼三喝四的!”朱同一聽自己死了,就哭了起來。朱同哭了半天,喝酒的人散了,就又跟著里正走。他們來到一座城前,城門還沒開,進不去。這時里正又跟十幾個人在一起吃飯,雖然這次讓朱同坐下來了,卻不給朱同東西吃。不大會城門開了,一個判官走出來,里正就在道旁拜見了判官,把解送朱同的公文和朱同一起交給判官。朱同向判官見了禮,判官就讓里正領著朱同進城。來到衙門前停留了一陣,正不知該做什麼時,衙門裡面傳出話來說主簿大人已經吃完飯了。不一會就有一個穿青袍的官員走出衙門口,很隨便的趿拉著鞋慢騰騰地走,後面跟著好幾個僕役。這位主簿認識朱同,問道,“這不是朱家的公子嗎,到這兒來作什麼呀?”朱同起初不認識主簿,不知說什麼好。主簿說,“我曾和你父親是前後任的縣令,我們是很知心的朋友呢!”說完就領著朱同去見判官,極力替朱同求情想救他出陰間。過了半天判官說,“這個少年的陽壽還沒盡,應該放他還陽。”說罷就讓剛才送朱同來的那兩個里正送他回去。朱同拜謝後剛要走,主簿又叫住他,在朱同的臂上寫下了自己的名並蓋上了主簿的印章,並說,“如果在回去的路上被誰拘捕,你就把臂上我的名字和印章給他們看。”朱同出了城,忽然看他祖父的僕人下馬拜見說,“你祖父知道你被放回陽間,特派我來給你送馬。”朱同就騎上馬,走了約五十里來到一個店前,里正和僕人請朱同下馬,一看店裡盡是些大鍋,鍋里正在煮人肉,煮熟了就撈出來放在案子上切割著賣,裡裡外外好幾十人都在幹這營生。這時店裡的人看見朱同,就搶著要把朱同下進湯鍋烹煮,朱同忙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