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3部分(3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門口,城門就關閉了。他們似徘徊在火中,痛苦倍急。看完地獄,告別閻王,閻王說你好飲酒也有罪,終究應該給他點疾病。否則無以告誡後人。於是命左右差役用竹杖染水,點在他的腳上,並趁機推到坑中。這樣就復活了。腳上被點的地方,從此長了一個疔瘡,痛不可忍。之後七年才死。

周 頌

周頌者,天寶中,進士登科。永泰中,授慈溪令。在官,夜暴卒,為地下有司所追。至一城,其人將頌見(原本“見”下有“外”字,據明抄本刪)王。門外忽逢吉州刺史梁乘,問頌何以至此地獄耶?“初頌雖死,意猶未悟。聞道地獄,心甚悽然。因哽咽悲涕,向乘雲:”母老子幼,漂寄異城,奈何而死。求見修理。“乘言當相為白。君第留此。入門,聞呵叱雲,判官見王,久之乃出。謂頌曰:”已論遣,君宜暫見王,無苦也。“有頃,使者引頌入見王,王形貌甚偉。頭有兩角。問頌曰:”公作官,不橫取人財否?“頌雲:”身是平時進士出身,官至慈溪縣令,皆是累歷,未常非理受財。“王令檢簿,檢訖,雲:”甚善甚善,既無勾當,即宜還家。衣裳得無隳壞耶。“頌意謂衣裳是形骸。便答雲:”適爾辭家,衣裳故當未損。“再拜辭出。乘甚喜雲:”王已相釋,理可早去。“頌雲:”道路茫昧,何爾歸去?“乘令追人送頌。行數里,其人大罵雲:”何物等流,使我來去迎送如是。獨不解一言相識,孤恩若是。如得五千貫,當送汝還。“頌雲:”紙錢五千貫,理易辦。“因便許之。使者乃行十餘里,至一石井,坐其側,復求去。人言入井即活,更何所之。遂推頌落井而活。(出《廣異記》明抄本作出《異聞錄》)

周頌,唐天寶年間,考取進士。永泰年間,被授予慈溪縣令。在任期間,一天夜裡暴死。因為地府有司追捕,到一座城,這個差役將周頌帶去見閻王。在門外忽然遇到了吉州刺史梁乘。梁乘問周頌為什麼來到地獄,當初周頌雖死,但還沒悟到自己已死。聽說這是地獄,心很悽楚悲傷。因此,流著淚對梁乘說:“母親歲數大了,孩子還小,又漂泊在他鄉,為什麼讓我死呢?請你求見閻王述說其理。”梁乘說應當為你說情,你先留在門外。梁乘進門聽到呵叱聲。判官見了閻王,很久才出來。對周頌說:“已決定讓你回去,你先見見閻王,沒有什麼痛苦。”過了一會,使者帶頌進去見閻王。閻王形貌魁偉,頭上有兩角。問周頌說:“你作官時,不強取百姓的錢財嗎?”頌說:“我是進士出身,官至慈溪縣令,都是正常升遷,從來也沒有收過不義之財。”王令檢視簿子,檢視之後說:“很好,很好,既然沒有做壞事,就馬上放他回家吧。衣裳沒有損壞吧?”周頌以為衣裳就是形骸,便回答說:“剛剛離開家,衣裳沒有損壞。”再拜告辭。梁乘很高興地說:“閻王已放你,應該早些回去。”周頌說:“道路遙遠迷茫,怎麼回去呢?”梁乘就派追捕他的人送他回去。“走了幾里路,差役大罵說:”你是什麼東西,讓我來去送迎這麼辛苦。素不相識又沒什麼恩情,如果你給我五千貫,我就送你回去。“周頌說:”紙錢五千貫,得容易辦到。“於是就答應了這個要求。使者又帶他走了十多里路,來到一口石井邊,坐在井旁,周頌還想再走,那人說入井就活了,你還要去哪裡,便把周頌推入井中,他便復活了。

盧 弁

盧弁者,其伯任湖城令。弁自東都就省,夜宿第二谷。夢中見二黃衣吏來追,行至一所,有城壁。入城之後,欲過判官。屬有使至,判官出迎。吏領住一舍下,其屋上有蓋,下無樑。柱下有大磨十枚,磨邊有婦女數百,磨恆自轉。牛頭卒十餘,以大箕抄婦人,置磨孔中,隨磨而出,骨肉粉碎。痛苦之聲,所不忍聞。弁於眾中,見其伯母,即湖城之妻也,相見悲喜,各問其來由。弁曰:“此等受罪云何?”曰:“坐妒忌,以至於此。”弁曰:“為之奈何?”伯母曰:“汝素持《金剛經》,試為我誦,或當減罪。”弁因持經,磨遂不轉,受罪者小息。牛頭卒持叉來弁所,怒曰:“何物郎君,來此誦經,度人作事。”弁對曰:“伯母在此。”卒雲:“若惜伯母,可與俱去。”弁遂將伯母奔走出城,各歸就活。初,弁唯一小奴同行,死已半日,其奴方欲還報,會弁已蘇。後數日,至湖城,入門,遇伯設齋。

家人見弁,驚喜還報。伯母迎執其手曰:“不遇汝,當入磨中。今得重生,汝之力也。”

(出《廣異記》)

盧弁的伯父任湖城縣令,盧弁從東都前去省親。晚上住在第二谷。夢中看見二個穿黃衣的差吏來追捕他,把他帶到一個地方,有城牆。入城之後,想見判官。正好有使臣到,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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