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部分(3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骨和木頭人。

薛延陀

突厥沙多彌可汗,貞觀年,馭下無恩,多有殺戮,國中震恐,皆不自安。常有客乞食於主人,引入帳,命妻具饌。其妻顧視,客乃狼頭。主人不之覺。妻告鄰人,共視之,狼頭人已食其(其原作告。據明抄本改。)主人而去。相與逐之,至鬱督軍山,見二人,追者告其故。二人曰:“我即神人,薛延陀當滅,我來取之。”追者懼而返。太宗命將擊之,其眾相驚擾,諸部大亂。尋為回紇所殺,族類殆盡。(出《廣古今五行記》)

突厥的沙多彌可汗,於唐代貞觀年間,對部下及百姓不施恩惠,且大開殺戒,弄得舉國上下惶恐不安,人人自危。一天,有位客人來向薛延陀部落首領乞食,主人把他引進帳內,讓妻子準備飯食。他的妻子抬頭看去,只見那客人長著一顆狼腦袋,主人卻沒有發覺。妻子去通知鄰居,一起來看。這時,那個狼頭人已經吃掉主人逃走了。人們聚到一起前追趕,追到鬱督軍山時,遇到兩個人,追趕的人們告訴他們此行的原因。那二人道:“我們是神人呵。你們的薛延陀部落應當滅亡了,我們就是來取你們首領腦袋的。”追趕的人們聽罷此言,全嚇得跑了回來。唐太宗派將領率兵攻打薛延陀部落,部落裡的人們相互驚擾,這樣一來鐵勒各個部落全亂了,旋即被回紇人斬盡殺絕,這個部族便滅亡了。

睦仁茜

唐睦仁茜者,趙郡邯鄲人也。少時經學,不信鬼神。常欲試其有無,就見鬼人(人原作神。據明抄本改。)學之,十餘年不能得見。後徙家向縣,於路見一人,如大官,衣冠甚偉,乘好馬,從五十餘騎。視仁茜而不言。後數見之,經十年,凡數十相見。後忽駐馬,呼仁茜曰:“比頻見君,情相眷慕,願與君交遊。”仁茜即拜之,問公何人耶?答曰:“吾是鬼耳。姓成名景,本弘農人。西晉時為別駕,今任臨湖國長史。”仁茜問其國何在?王何姓名?答曰:“黃河以北,總為臨湖國。國都在樓煩西北沙磧是也。其王即故趙武靈王。今統此國,總受泰山控攝。每月各使上相朝於泰山。是以數來至此與君相遇也。吾乃能有相益,令君預知禍難而先避之,可免橫苦。唯死生之命,與大禍福之報,不能移動耳。”仁茜從之。景因命其從騎常掌事以贈之,遣隨茜行。有事則令先報之,即爾所不知,當來告我,如是便別。掌事恆隨,遂如侍從者。每有所問,無不先知。時大業初,江陵岑之象為邯鄲令。

子文字,年未弱冠。之象請仁茜於家教文字,仁茜以此事告文字。仍謂曰:“成長史語我,‘有一事差君不得道。既與君交,亦不能不告。鬼神道亦有食,然(食然二字原缺。據《冥報記》補。)不能得飽,常苦飢。若得人食,便得一年飽。眾鬼多偷竊人食。我既貴重,不能偷之,從君請一食。”’仁茜既告文字。文字既為具饌,備設珍羞。仁茜曰:“鬼不欲入人屋,可於外水邊張幕設席,陳酒食於上。”文字如其言。至時,仁茜見景與兩客來至,從百餘騎。既坐,文字向席再拜,謝以食之不精,亦傳景意辭謝。初文字將設食,仁茜請有金帛以贈之。文字問是何等物?仁茜雲:“鬼所用物,皆與人異。唯黃金及絹,為得通用。然亦不如假者。以黃金塗大錫作金,以紙為絹帛,最為貴上。”文字如言作之。及景食畢,令其從騎更代坐食。文字以所作金錢絹贈之。景深喜,謝曰:“因睦生煩郎君供給,郎君頗欲知壽命乎?”文字辭雲:“不願知也。”景笑而去。數年後,仁茜遇病,不因困篤而不起。

月餘,仁茜問常(常原作憑。據明抄本改。)掌事,掌事不知。便問長史,長史報雲:“國內不知。後月因朝泰山,為問訊息而相報。”至後月,長史來報雲:“是君鄉人趙某,為泰山主簿。主簿一員缺,薦君為此官,故為文案,經紀召君耳。案成者當死。”仁茜問計將安出,景雲:“君壽應年六十餘,今始四十。但以趙主簿橫徵召耳,當為請之。”乃曰:“趙主簿相問,睦兄昔與同學,恩情深至。今幸得為泰山主簿。適遇一員官缺,明府令擇人,吾已啟公。公許相用。兄既不得長生,命當有死。死遇濟會,未必當官。何惜一二十年苟生耶?今文案已出,不可復止。願決作來意,無所疑也。”仁茜憂懼,病癒篤。景謂仁茜曰:“趙主簿必欲致君,君可自往泰山,於府君陳述,則可以免。”仁茜問何由見府君。景曰:“往泰山廟東,度一小嶺,平地是其都所。君(君原作居。據明抄本改。)往,自當見之。”仁茜以告文字,文字為具行裝。數日,又告仁茜曰:“文書欲成,君訴懼不可免。急作一佛像,彼文書自消。”告文字,以三千錢為畫一座像於寺西壁。訖而景來告曰:“免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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