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不知所在。如此仲朋至家多日,不敢向家中說。忽一夜,更深月上,又好天色,仲朋遂召弟妹,於庭命酌,或嘯或吟,因語前夕之事。
其怪忽從屋脊上飛下來,謂仲朋曰:“弟說老兄何事也?”於是小大走散,獨留仲朋。雲:“為兄作主人。”索酒不已,仲朋細視之,頸下有癭子,如生瓜大,飛翅是雙耳,又是翅,鼻烏毛鬥轄,大如鵝卵。飲數斗酒,醉於杯筵上,如睡著。仲朋潛起,礪闊刃,當其項而刺之,血流迸灑。便起雲:“大哥大哥,弟莫悔。”卻映屋脊,不復見,庭中血滿。三年內,仲朋一家三十口蕩盡。(出《乾鐉子》)
葉縣有一個人叫梁仲朋,家住在汝州西郭的街南。渠西有個小村莊,他常常早晨去晚上回來。大曆初年,八月十五日,天地間沒有云霧和塵埃。十五六里外,有一個大家族的墓林,栽種的全是白楊樹。這時候,秋景裡到處是落葉的樹木。梁仲朋騎著馬來到這裡,已經是二更天。他聽到林子裡有“槭槭”的聲音。忽然有一個東西,從林子裡飛出來。梁仲朋起初以為是驚起來的棲鳥。不一會那東西飛到梁仲朋懷中,坐到了鞍橋上。月照之下,見它就象能裝五斗米的籮筐那麼大,毛是黑色的,頭就象人,眼睛鼓起象個圓球。它就稱梁仲朋為弟,對梁仲朋說:“老弟不要怕。”它身上有很大的腥羶氣,說話完全象人。一直走到汝州城門外,見城中人家還沒睡覺,還有燈火的光亮,那怪物就忽然向東南飛去了,不知它飛到什麼地方去了。就這樣梁仲朋到家好多天,也不敢向家裡人講這件事。忽然有一天夜裡,更深了,月亮升起來,而且天色很好。梁仲朋於是就召弟弟妹妹們,在院子裡飲酒,有的長嘯,有的吟誦。於是他就講了前幾天晚上的那件事。那怪物忽然從屋頂上飛下來,對梁仲朋說:“老弟說我什麼事啊?”於是老老少少都散去,只有梁仲朋留下來。那怪物說:“我做東兒……”它不停地要酒。梁仲朋仔細地看了看它,見它脖子下面有個瘤,象瓜那麼大,飛翅既是它的兩耳,又是它的兩翅。它鼻上的黑毛交雜,鼻大如鵝蛋。它喝了幾斗酒,醉在酒桌上,象睡著了。梁仲朋悄悄起來,磨一把大刀,向它的脖子刺去,血流迸灑。它就起來說:“大哥大哥,老弟別後悔。”它退出去躲上屋頂,不再出現。院子裡到處是血。三年內,梁仲朋家三十口人全都死盡。
卷第363 妖怪五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
韋滂 柳氏 王訴 李哲 盧瑗 廬江民 揚州塔 高郵寺 劉積中韋 滂
唐大曆中,士人韋滂,膂力過人,夜行一無所懼。善騎射,每以弓矢隨行。非止取鳥獸烹灸,至於蛇蠍、蚯蚓、蜣螂、螻蛄之類,見之則食。嘗於京師暮行,鼓聲向絕,主人尚遠,將求宿,不知何詣。忽見市中一衣冠家,移家出宅。子弟欲鎖門。滂求寄宿,主人曰:“此宅鄰家有喪,俗雲,妨殺入宅,當損人物。今將家口於側近親故家避之,明日即歸。不可不以奉白也。”韋曰:“但許寄宿,復何害也。殺鬼吾自當之。”主人遂引韋入宅,開堂廚,示以床榻,飲食皆備。滂令僕使歇馬槽上,置燭燈於堂中,又使入廚具食。食訖,令僕伕宿於別屋,滂列床於堂,開其雙扉,息燭張弓,坐以伺之。至三更欲盡,忽見一光,如大盤,自空飛下廳北門扉下,照耀如火。滂見尤喜,於暗中,引滿射之,一箭正中,爆然有聲。火乃掣掣如動,連射三箭,光色漸微,已不能動。攜弓直往拔箭,光物墮地。滂呼奴,取火照之,乃一團肉,四向有眼,眼數開動,即光。滂笑曰:“殺鬼之言,果不虛也。”乃令奴烹之。而肉味馨香極甚。煮令過熟,乃切割,為摯摯之,尤覺芳美。乃沾奴僕,留半呈主人。至明,主人歸,見韋生,喜其無恙。韋乃說得殺鬼,獻所留之肉,主人驚歎而已。
(出《原化記》)
唐朝大曆年間,有個叫韋滂計程車人,膂力過人,夜間走路什麼都不怕。他善長騎馬射獵,常常把弓箭帶在身上走路,不僅獵取飛鳥走獸煮烤而食,就連蛇、蠍、蚯蚓、蜣螂、螻蛄之類,見了就吃。曾經在京城裡夜行,鼓聲將絕,離主人家還很遠,要找個地方住下,正不知到何處去,忽然望見市中有一個士大夫之家,搬出宅子,子弟正要鎖門。韋滂上前去求宿。主人說:“此宅鄰居家有喪事。民間說,害人的殺氣進宅子,會損害人和物品的。現在我將家口在附近找地方避一避,明天就回來。我不能不告訴你。”韋滂說:“只要你讓我在這宿一夜,又能有什麼害呢?殺鬼我自己去幹!”主人於是領韋滂進了宅子,開啟堂屋和廚房,把床榻指給他看,吃的東西全都有。韋謗讓僕人把馬拴到馬槽上,在堂中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