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部分(3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於深山結室而居。經二載,其婦不之覺。後忽有二客攜酒而至,便於室中群飲。戒其婦雲:“此客稍異,慎無窺覷。”須臾皆醉眠,婦女往視,悉虎也。心大驚駭,而不敢言。久之,虎復為人形,還謂婦曰:“得無窺乎?”婦言初不敢離此。後忽雲思家,願一歸覲。經十日,夫將酒肉與婦偕行,漸到妻家,遇深水,婦人先渡。

虎方褰衣,婦戲雲:“卿背後何得有虎尾出?”虎大慚,遂不渡水,因爾疾馳不返。(出《廣異記》)

唐開元年間,有一隻老虎娶了一個人家的女兒為妻,在深山裡蓋房子居住,過去兩年,那女人也沒發覺丈夫是隻老虎。後來忽然有一天,來了兩位客人。客人自己帶著酒,就與丈夫聚飲起來。丈夫警告她說:“這兩位朋友與別人不太一樣,你可千萬不要偷著看他們!”

不多時他們全喝醉了睡在那裡。她去一看,全是老虎,心中大吃一驚,卻不敢說出來。過了一些時候,虎又恢復成人樣,回來問她道:“你大概偷看了吧?”她說她根本就不敢離開半步。後來她忽然說想家,想回去看看。十天之後,丈夫帶著酒肉和她一塊回孃家。將要走到孃家的時候,遇到一道深水,妻子先過去了。丈夫脫衣服的時候,妻子戲耍地說:“你身後怎麼有一條虎尾巴伸出來呢?”虎很羞慚,於是就不渡水,回頭奔入深山,再沒有回來。

稽 胡

慈州稽胡者以弋獵為業。唐開元末,逐鹿深山。鹿急走投一室,室中有道士,朱衣憑案而坐。見胡驚愕,問其來由。胡具言姓名,雲:“適逐一鹿,不覺深入,辭謝衝突。”道士謂胡曰:“我是虎王,天帝令我主施諸虎之食,一切獸各有對,無枉也。適聞汝稱姓名,合為吾食。案頭有硃筆及杯兼簿籍,因開簿以示胡。胡戰懼良久,固求釋放。道士雲:”吾不惜放汝,天命如此。為之奈何?若放汝,便失我一食。汝既相遇,必為取免。“久之乃雲:”明日可作草人,以己衣服之,及豬血三鬥、絹一匹,持與俱來。“或當得免。胡遲迴未去,見群虎來朝,道士處分所食,遂各散去。胡尋再拜而還。翌日,乃持物以詣。道士笑曰:”爾能有信,故為佳士。“因令胡立(”立“字原缺。據明抄本補。)草人庭中,置豬血於其側。然後令胡上樹,以下望之高十餘丈。雲:”止此得矣。可以絹縛身著樹。不爾,恐有損落。“尋還房中,變作一虎。出庭仰視胡,大嗥吼數四,向樹跳躍。知胡不可得,乃攫草人,擲高數丈。往食豬血盡,入房復為道士。謂胡曰:”可速下來。“胡下再拜。便以硃筆勾胡名,於是免難。(出《廣異記》)

慈州有個叫稽胡的人以打獵為生。唐開元年末,他在深山追趕一頭鹿。鹿跑得很急投入一室。室中有一位道士。道士穿著紅衣服靠桌案坐著。他見了稽胡感到驚愕,問稽胡是怎麼來的。稽胡首先詳細地通報了自己姓名住址,然後說:“剛才我追趕一頭鹿,不知不覺就跑到你屋裡來,請諒解我的冒失。”道士對稽胡說:“我是虎王,天帝命令我主管老虎們的吃飯問題。一切野獸都有各自的被吃物件,沒有冤枉的。剛才聽你說出你的姓名,你應該被我吃。”桌案上有筆、杯和簿籍。道士順手就開啟簿子給稽胡看。稽胡看了,嚇得戰慄了好長時間,苦苦地要求放了他。道士說:“不是我不放你,天命如此,又能怎樣呢?如果放了你,我就失去一頓飯。不過你既然遇到我,我就一定要想法救你。”過了一會又說:“明天你可以做一個草人,把你自己的衣服給草人穿上。再準備三鬥豬血,一匹絹。把這些東西一塊拿來,也許能得救。”稽胡遲疑未決的時候,看到一群老虎前來朝拜道士。道士把吃的分給它們,它們便各自散去。稽胡不久也下拜告還。第二天,他就帶著那些東西來到道士這裡。道士笑著說:“你能守信用,所以是好樣的。”於是就讓稽胡把草人立在院子裡,把豬血放在草人一側。然後讓稽胡上樹。道士在下邊望著他爬到十丈高的時候說:“停在那兒就行了。可以用絹把身子綁到樹上,不然,恐怕掉下來。”隨即他便回到房中,變成一隻老虎,來到院子裡仰視著稽胡,大聲吼叫了幾聲,向著樹上跳躍。知道吃不到稽胡,便抓過草人,拋起幾丈高,然後去吃那豬血。吃光豬血,進屋又變成道士,出來對稽胡說:“可以趕快下來了!”稽胡下來行再拜禮。老道便用硃筆勾掉稽胡的姓名。於是稽胡的一場大難免除了。

碧 石

開元末,渝州多虎暴。設機阱,恆未得之。月夕,人有登樹候望,見一倀鬼如七八歲小兒,無衣輕行,通身碧色,來發其機。及過,人又下樹正(“正”原作“止”,據明抄本改。)之。須臾,一虎徑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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