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以便讓皇室的人更好地觀看比賽,官員們把距離增加了幾碼。波士頓遲遲不願改變傳統的距離,直到一九二七年才最後採用了正式距離。(距離的加長並沒有給不知疲倦的克拉倫斯·德馬帶來不利的影響,他那年以二小時四十分二十二秒的成績第五次取得冠軍。)然而,即使在馬拉松賽跑趨於成熟的時候,它仍然是一項不斷爆冷門的競賽,許多獲勝者顯然是無名小卒。例如,在一九二六年,人們都認為爭奪冠軍的將是德馬和一九二四年奧林匹克的冠軍、芬蘭的阿爾賓·斯但魯斯。誰也沒有特別注意從新斯科舍的西尼邁因斯來的一十九歲的送貨人,他叫約翰·邁爾斯,穿著游泳褲和白運動鞋,過去跑步從來沒有超過十英里。但是正是邁爾斯與斯但魯斯和德馬展開了競爭,在他們力量減弱以後,終於超過了他們,以二小時二十五分四十秒的成績奪得了冠軍,十年以後,又出現一個同樣意想不到的獲勝者,他是納拉甘西特的一個印第安人,叫埃利森·“人猿泰山”布朗,是歷史上偉大的馬拉松運動員之一。布朗住在羅得島的奧爾頓,除了跑步以外,他還有一種不平常的訓練方法:
砍木柴。一天他光著腳在煤渣地上用四分二十四秒的時間跑了一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