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坦誠相待(1 / 4)

小說:逆流伐清 作者:樣樣稀鬆

既是這樣,當官軍剿撫並用,答應給他們牛犁耕種,並讓他們的妻小吃飽時,手下將士便人心離散,渴望過正常人的生活。

因此,明末的農民大起義可稱之為革命,但不同於在一種新的制度、理念的引導下,透過有共同理想的隊伍,來達到實現社會正義目的的良知革命,而是一場在飢餓、困頓、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迫起來尋找出路的“肚皮革命”。

誠然,革命,尤其是“肚皮革命”,打斷了社會的正常積累,浪費了既有的物質資源,破壞了既定的文化創造秩序。不說別的,單是革命要死人這一點就足以使我們認定,改良比革命好,這不需要討論,需要討論的是,李自成怎麼“改”崇禎的“良”?是透過立法?選舉?還是彈劾?罷免?

中國要想走出“以暴易暴”、“治亂迴圈”的怪圈,就必須拋棄幾千年來“只換屁股,不換龍椅”的革命方式,必須尋求一種和平漸進的方式來切入世界文明進步的潮流。

而在拋棄傳統思維模式,尋求外部資源的過程中,是否一定要將幾百年前這些走投無路被迫鋌而走險的祖先妖魔化?是否能在否定他們解決問題的方式的同時,能對他們在反抗壓迫與暴政角逐的過程中所彰顯的人格力量、生命意志給予適當的尊敬?

在朱永興個人看來,在品評這些逝去的古人時,應該多一點理解,少一點苛責;多一點設身處地的悲憫,少一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高談闊論。起碼。如果他不幸生在那些饑民之中,也不會老老實實呆在家裡餓死的。

再說崇禎,朱永興同情是有,但並不認為是一個明君,甚至對他頗多鄙薄。什麼“日理平臺。勤於政事”,什麼“減膳撤樂,厲行節約”,彷彿他本來可以成為一個明君,只是讓李自成害了。

“日理平臺”與明代的政治體制有關,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實際上是“皇帝集權”。廢除了千百年的宰相制,實行“閣臣輔政,閣部平行,群臣互制”的“文官制”。實際上就是誰也不相信,大凡小事都得皇上點頭。連閣部大臣也不過只是“票擬”而已。具體到崇禎這個人更是“為政察察”,用人多疑,又好自作聰明,他不“日理”誰“日理”?

至於“減膳撤樂,厲行節約”,也是毫無用處。換一個辦公室,穿著爛衣裳上班,要求手下大臣“宿辦合一”。吃飯時少幾道菜,這都不錯。但關鍵問題是得取消加徵,賑災濟困。讓老百姓不要跟著李自成跑,這才是當務之急。如果老百姓有飯吃了,你在宮中搞兩場文藝表演,多吃幾碗紅燒肉,有什麼關係?

但崇禎一遇兵敗城毀的事,只是一個勁兒地下“罪己詔”。但這有什麼用呢?對一個皇帝來說,要緊的不是感動臣民。換取老百姓的幾滴眼淚,要緊的是。朝廷得拿出錢糧,拿出政策,救濟災民,讓老百姓回家種地,至少得停止橫徵暴斂,因為在天下洶洶的大勢面前,加徵無異於“驅羊飼虎”,但崇禎是直到上吊之前一個月還在嚴辭催逼錢糧。

與其說崇禎是有魄力,倒不如說是魄力用錯了地方。在國家暴力機器之下,江南的那些富豪士紳無所動,偏要為難那些受災的老百姓。要說富豪士紳能量大,可還能抗過刀把子?加稅徵糧,不服就抄家,損有餘而補不足,應該不比動用大軍前去鎮壓民亂代價大吧?

其實,這種“逼上梁山”的惡果在當時不要說文人雅士、行政官員,即使普通百姓也已看得一清二楚。

崇禎十四年,河南的許多州縣已為李自成所得,汲縣百姓王國寧冒死上書,指斥朝廷:“時時搜刮孑遺,日日更換守令,追呼於不毛之地,敲撲盡絕糧之人,終不能無米為炊,白骨再肉也。”但崇禎至死不悟,以為只要把詔書寫得“語重心長”、“情深意切”,百姓就任由驅使,不復有怨言。

而“崇禎五十相”之所以成為一個歷史名詞,說的也是崇禎賞罰不明,刑罰太嚴,有恩不欲歸下,有過則儘量外推,用人多疑,舉措乖張的特點。“五十相”指的是他在位十七年,先後換過五十個內閣大學士,這在歷史上都成了一個笑話。

當然,明亡不能歸罪於崇禎一人,但作為這個帝國的“大老闆”,出現官貪兵懈、廠衛林立、政體朽壞、天怒人怨的狀況,他難道沒有責任?為了平遼,屢次加徵,要餓死數百萬人,卻還無法阻止韃虜五掠中原,這個代價是不是太大了?

不可否認,崇禎是一個很有骨氣的皇帝,身死社稷,算是一個悲劇英雄。但這不意味著他一定是個雄才大略的皇帝,一定是個成功的皇帝。就象一個好皇帝未必是好人,一個好人未必是好皇帝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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