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廠、倉庫、辦公大樓應投有門衛;
2。財務室、保密室、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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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定鐵閘鐵窗,辦公房間無人在內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4。公家財物不能隨便亂放,重要檔案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5。車輛停放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第三百七十五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
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
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百七十六條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
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百七十七條下屬公司、企業可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本企業的安全保衛制度。
第十三章晉升
第一節總則
第三百七十八條為鼓勵員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百七十九條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
務的升遷。
第三百八十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物件。對員工的晉升應
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第二節分則
第三百八十一條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都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於公司,在公司效力
5年經上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
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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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
100萬元以上者;
4。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拘回經濟損失
30萬元以上者;
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
2年創利
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對成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者,可給予晉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
政職務一級。
第三百八十二條晉升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人事部稽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
其中,屬董事會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委員會稽核,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批准;屬總經理
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部稽核,勞動人事部名抒總經理批准。
第三百八十三條晉升名單由董事會或總經理釋出,公開表彰。
第三百八十四條晉升手續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辦理。
第十四章獎懲
第一節總則
第三百八十五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
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第三百八十六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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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條本制度適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百八十八條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三百八十九條本制度適用於未註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三百九十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三百九十一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