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4)

小說:世間情 作者:剷除不公

我長得不醜,身材也很勻稱,不少男同學和男同事向我獻殷勤。奇怪的是,我對他們全無興趣,我最欣賞的是班上的老師和公司裡中年以上的主管。他們的言談舉止,都使我心生愛慕。我雖然很慚愧,知道內心不正常,可是我對年輕的毛頭小夥子,硬是不來電,只有年紀大的男人,才能讓我動心。

我不敢告訴任何人,也不敢和女同學、女同事商討,怕她們嘲笑,甚至宣揚。

您是否覺得我神經有毛病?情感不正常?您能指教我,並加以糾正嗎?

文英敬上

文英女士:

世人都知道男人有戀母情結,很少有人談到女人的戀父情結。

女孩子從幼兒時代起,便知道如何利用女性的天賦——撒嬌,向父親予取予求。父親也是女兒心目中最初的崇拜人物。除非父親太暴虐、太懦弱、太沒出息,或是太不顧家,在女兒心目中,父親總是很可愛的。很多女孩對父親的評價常常超越母親。

在傳統觀念上,父親彷彿看重兒子遠超過女兒,而內心喜愛女兒卻遠甚於兒子。兒子結婚,只會使父親欣喜;女兒結婚,卻常使父親悲傷,甚至嫉憤。

尤其當男人年歲老大,父子的距離越加拉長,父女的關係卻越密切。這大約是男人老大時更需要溫柔體貼,而女人天性中便具有母性的關愛,對於日漸衰老的父親,視同幼兒般加以照料。

如果女孩子自幼喪父,缺乏父愛;或是女孩自幼便敬愛父親;或是女孩很少從父親處得到關愛;當她長大後,便會對年長的男人特別垂青。尤其是二十歲左右的女孩,若是早熟,對於毛頭小夥子,總感覺他們幼稚膚淺;加上年輕人對於功成業就者和具有權威者的崇拜心理,她自然對年長的男人就更動心了。

這是人生成長的過程,卻當真不得。因為年齡的差異,雙方在心理、體力、嗜好各方面,都有很大的距離,在實際生活裡,是很難適應的。而且床笫之間無英雄,朝夕相處,一切形象都會幻滅,除非你能像對待父親一樣地對待他,否則他會成為一個老廢物。

葉曼答

不配作情痴

葉曼女士:

梅與我有近二十年的交情,真不忍心看她這樣懷恨下去。我試過用多種方法協助她脫離苦海,無奈死心眼的她竟然是個情痴,對這一段情這麼執著。

梅三十餘歲,是一個孩子的母親。三年前,她愛上一位同事,不料,半年後,她就嚐到被遺棄的滋味。當她知道無法挽回對方的感情後,一直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怎樣都無法喚醒她。

三年來,她想他的時候,就打電話找他,只要聽見他接電話的聲音,她就又愛、又恨、又滿足地掛掉電話;如果是他的太太接聽,梅就有一種報復的快感,讓對方滿頭霧水,狐疑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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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第一輯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事不關風與月(5)

梅不知打了多少這種無聊的電話,也許就因為這些無言的電話,梅沒有變成瘋子。但是她經常似笑非笑地沉思,失魂落魄的樣子,讓身為好友的我,看在眼裡,疼在心裡,卻又愛莫能助。

一個美滿的家庭就被這個負心人破壞了。有時候,我真想不顧一切地找他理論,掀開他的罪孽。然而,那又能換回梅以前甜美的笑容嗎?

蘭上

蘭女士:

梅有什麼資格被稱為情痴?梅又有什麼權利去破壞自己和他人的兩個家庭?梅更有什麼理由可以使人憐憫同情?

她明知別人有家室,卻發生了這段曖昧情,她既對不起對方的妻子,也對不起自己的丈夫。對方可以揹著妻子偷情,這種兩相情願的事,多是在逢場作戲,怎能說是情痴?她竟死纏不放,一切行為,近於無賴,既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鼓勵。

假如說,他們曾經有過這樣一段情,她便有權利如此做,那麼請問對方的妻子,和她的丈夫,他們的權利應該如何發揮?她以為她是被人始亂終棄了,所以她有理由要報復,所以你憐憫同情她。她又不是無知的少女,她又不是不知他已有妻室,她有什麼理由可以攪得所有的人神魂不安?這和數月前那位女收費員用毒液潑灑情人妻女一樣的心態,自私自利地以為自己在“愛”,便佔盡了天下所有的理由,可以任意毀滅一切阻礙她的人物。這是什麼歪理由?這哪裡沾得上“情痴”兩字?

真正的所謂情痴,是一對情有獨鍾的男女,在重重阻撓之下,在情與理矛盾之下,既不願傷害他人,而自己又不能割捨的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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